汉中物业市场存在问题的分析和对策建议系列:1当前汉中物业的现状

伴随住宅物业的规模增长和消费观念的升级和对于服务水平及要求的提升,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严重地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秩序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汉中物业一直饱受诟病,长期以来一直成为不少汉中业主的心病,尤其近一两个月物业投诉问题集中爆发,为此我们采访相关专业人士谈谈他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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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永强先生致力于研究物业相关知识多年,有着丰富的理论知识及实践操作。对于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争取业主权利这一块颇有心得,在汉中业主们之间拥有一定的影响力,此次我们将就汉中物业存在问题分析及解决建议听听他的意见。
高永强: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汉中物业市场当前的现状是怎样的,汉中整体物业水平太低,在不少市民看来几乎都是看家护院的程度。但是物业服务企业明白,物业企业经营核心就是利益的最大化,合理利用法规的不完善收费、搭车收费,手段隐蔽。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服务主体的专业性较差,和被服务主体的体验意识觉醒之间的矛盾,二是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和政府的信息不对称的矛盾,这两个矛盾是物业管理行业变革的内在动力。随着行业标准化集约度的提升,物业管理规范以及服务价格标准的共识将会逐步达成。三是在市场的系统中,物业公司本应该依附于业主的聘用而存在,业主是小区的主人,业主购买的是物业服务而不是物业管理,这才是二者正确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业主是上帝,但是在很多情况之下,物业公司却以上帝的姿态,决定着业主的生活质量。
多数的物业公司是由房地产开发商的下属企业,或者由企业的几个股东投资兴办,强势的经济、政治地位让物业公司反客为主,相对于业主而言成为了强势。四是业主委员会运作不规范,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 16 条第二款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可见,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并没有太高的门槛。限于人们对物业管理行业的认识不深,这些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并没有经验,不清楚要承担的职责范围 ,有些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根本没有起到维护小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作用,甚至还有个别成员业主为了一己私利而侵害其他业主的利益。
另外一个极端就是业主委员会 “唯业主命令是从”,一旦业主方面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即与物业管理公司剑拔弩张。现实中还有业主委员会不顾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的优劣,千方百计和业主一起策划如何降低物业费 ,激化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
五是物业服务收费不规范。征收物业费用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物业收费提供了一定的指导,但是物业服务收费的具体项目比较混乱,许多物业管理公司没有进行细化明示,出现在业主账单上的收费项目来源不清,业主也是摸不着头脑。比如,业主认为每月缴付的水电费、暖气费等都属于物业服务费范畴,而实际上,这只是物业管理公司代替社会公共部门进行收缴。
另外在现代社会中,物业管理公司会适时推出新的物业种类,但是法律尚无这些新物业服务项目的明确规定,业主对其认识也极为有限,在物业服务费上涨的情况下很容易认为是物业管理公司在乱收费。不仅各地政府的收费标准规定不一致,各个小区也大不相同。这样囿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称,业主很难全面了解收费标准制定的过程与依据。
六是开发商遗留的问题。现实中,汉中物业服务纠纷中有七成是由开发商遗留的问题造成的。许多开发商不讲诚信,在售房期间对购买者进行虚假承诺,物业管理公司在接手小区的物业管理时,也没有进行仔细核查,结果业主入住后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或者房屋的配套设施不完善,不分青红皂白一股脑归到物业管理公司身上,在物业管理公司没有解决前,拒交物业管理费。而物业管理公司也不想成为“替罪羊”,于是双方在物业费上展开大战 ,最终闹上法庭。法院依法判令业主败诉,则更加剧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对立,对物业管理公司今后工作产生不良的影响。对于物业的要求很高,还有的业主认为,物业的服务质量不达标,所以他们不认可交物业费,长此以往,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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