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咨询供暖收费问题 市物价局及时纠正不合理收费

  9月16日以来,“百姓问政”平台累计收到网民投诉、咨询、建议、求助、感谢五大类问政帖文1686条,日均百条以上。其中有效问政帖文1294条,经问政编辑室逐条审核后已全部转办给相关答政部门。
  “挺感谢你们平台,我提的问题已经落到实处,小区物业公司把多收的暖气费都退啦!”9月22日,网民任先生在平台发帖称,其所在小区物业公司在公告栏中贴出通知,本年度每月每平方米取暖费为3.5元而不是3.0元,这样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9月27日,市物价局作出明确回复,问政编辑室通过电话对任先生的问政进行满意度回访。任先生表示,物业公司已重新张贴供暖收费通知,并将违规收取的暖气费退还给小区住户,此后也将按照市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除任先生外,还有不少网民在问政平台中咨询本年度暖气收费标准。据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从2018年9月20日起,市区二次加压换热收费标准统一核定为0.5元/平方米·月,并纳入终端热价,小区物业不得再向用户收取换热站二次加压费用,居民只需缴纳面积终端热价3元/平方米·月。对于部分小区物业收取不合理暖气费用问题,市物价局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执行相关采暖收费标准,及时纠正不合理收费问题。
  针对网民在平台上反映的“榆林草海则至海鑫盛驾考中心路段有车辆不时玩个漂移,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问题,榆林日报记者已进行线下追踪报道,并刊发《试驾车公路玩漂移 交警回应:不可以!》稿件。文/李江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