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社保基金理事会划财政部:利于收支预算监督

原标题:社保基金理事会划归财政部管理 专家:有利于社保基金收支预算监督 |政解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按照今日(3月13日)上午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隶属关系,由国务院管理调整为由财政部管理。同时作为基金投资运营机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不再明确行政级别。

什么是基金投资运营机构?2015年10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发布,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彼时介绍,委托投资基金归集和划拨的办法,将规范资金在委托地方和受托机构之间划入和划出的流程,明确委托地方和受托机构协议签署的有关要求。各地的结余资金都将按照统一的流程进行归集和划拨。投资不是政府直接操作的,而是由授权受托的市场机构来运作。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投资管理机构是指接受受托机构委托,具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经验,或者具有良好的资产管理业绩、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负责养老基金资产投资运营的专业机构。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各地基本养老保险的投资都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委托投资合同。如北京市政府在2016年12月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签订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并在12月底将首笔500亿资金通过市财政专户划入《委托投资合同》中约定的银行账户。

人社部公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月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稳步推进,北京、安徽等9个省(区、市)签署了4300亿元的委托投资合同,2731.5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江苏、浙江、甘肃、西藏4省(区)政府已审议通过委托投资计划。

由此可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已经承担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工作。“社保基金既要有投资运营机构,也要有监督管理部门,这更有利于基金投资运营工作和基金的管理工作。”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说。

不过,取消了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行政级别,那么对于基本养老保险的投资,人社部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管理部门,对这项工作负什么责任呢?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介绍,目前,人社部已经深入开展全国社保基金监管和监督检查。工作主要集中在加强基金风险预警防控,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监督执法。此外,人社部还将继续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推动落实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增强社保基金支撑能力。

对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隶属关系的变化,刘剑文认为,财政部是负责我们国家财政收支的政府机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纳入财政部管理,更有利于基金收支预算的监督。

“预算法讲了四本预算也包括社保基金预算。也是为了化解社保基金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风险,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这既是制度的改变,也是理念的改变。对于以后怎么用好社保基金意义比较大。”刘剑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