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地:今后全面禁止

对很多逛菜市场的宜昌市民来说
在摊位前挑选一只活鸡
然后现场宰杀后拎回家
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件事
今后
这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记者昨悉,由市畜牧兽医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局联合制定的《宜昌市城区活禽屠宰管理实施方案》已正式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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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方案》,从现在起,在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高新区和夷陵区小溪塔主城区实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冰鲜销售”制度,禁止在菜市场等公共场所交易、屠宰活禽,以切实防止禽流感等疫病在交易、屠宰加工环节流行和传播。
活禽实行集中屠宰
按照《方案》规定,城区全面禁止包括鸡、鸭、鹅、肉鸽、鹌鹑等在内活禽交易、屠宰行为的场所有:菜市场、商店、超市、餐馆、酒店、宾馆、学校、集体伙食单位及烧卤腊味加工企业等公共场所,以及马路市场和菜市场外占道经营场所。这些地方和场所只能由具有活禽屠宰资质的屠宰厂供应冰鲜禽肉产品。
记者了解到,目前,宜昌市城区设立有1家活禽集中屠宰厂,即湖北民大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活禽屠宰厂,该厂主要负责城区的活禽集中屠宰和禽肉产品市场供应。《方案》规定,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现有合法活禽屠宰资质的活禽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对其屠宰活动实施全程监管。活禽屠宰厂出厂的活禽产品,应依法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并附有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禽产品不得出厂。
监管部门要求,活禽屠宰厂应当查验进厂检疫证明和活禽健康状况,如实记录活禽来源、数量及其产品流向、时间、数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低于2年。
购买禽肉产品请检查脚标
据了解,宜昌城区禽肉产品消费者可以到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大中型超市的禽肉产品经营店买到冰鲜禽肉产品。
消费者在购买整只禽肉产品时,要注意检查禽产品的脚爪部是否有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制的印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字样的一次性脚标(环),该标志标识不可重复使用,同时查验经营单位(户)是否有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对于被分割后的禽产品,且有独立包装的,要注意检查包装上是否有蓝色椭圆形的“动物检疫合格”标签。
监管部门已要求,城区菜市场禽肉产品经营商户销售的禽肉产品,应当来自具有活禽屠宰资质的屠宰厂,产品应附有官方兽医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禽肉胴体脚爪部加挂有动物检疫脚标(环)。
同时,宜昌将充分发挥活禽屠宰厂的辐射功能,通过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专柜、大中型超市和品牌专卖连锁门店等销售网络,向居民提供放心、优质、安全的“白条禽”产品。《方案》表示,支持活禽屠宰厂开展“点对点”服务,满足城市居民在活禽屠宰厂现场购买活禽、现场屠宰活禽的个性化消费需求。
如果市民消费者有需求,湖北民大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活禽屠宰厂可为市民提供现场宰杀活禽服务。同时,城区居民可以自宰自食活禽,但供其屠宰的活禽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和城管部门、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对市民举报和日常巡查发现的宜昌城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交易、屠宰活禽行为线索进行收集整理、分析。
涉嫌违法线索为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禽及禽产品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涉嫌占道经营的,由城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涉嫌农(集)贸市场(超市)内屠宰活禽违反动物防疫条例的,由市畜牧兽医中心负责组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市民在菜市场内发现违规交易、屠宰活禽行为,可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15。
市民发现马路市场和菜市场外占道交易、屠宰活禽行为,可向城管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19。
对于发现的其它违法违规活禽屠宰行为,市民可向市畜牧兽医中心进行举报。举报电话:6909620,6909426。
来源:三峡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