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丨推进平安长沙建设 聚力服务改革发展

原标题:改革开放40年丨推进平安长沙建设 聚力服务改革发展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5日讯 12月5日,长沙市庆祝改革开放40年第3场新闻发布会举行。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任安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钊作俊,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姚湘中,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车丽华,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荀飞正共同介绍改革开放40年来长沙市政法工作的成就。

改革开放40年来,长沙政法机关在服务保障改革开放中锐意进取,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中主动作为,在深化平安长沙建设中奋力拼搏。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政法工作取得了辉煌成就,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化长沙作出了积极贡献。

40年来,长沙政法机关勇于担当第一责任,在凝神聚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中砥砺前行。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全力以赴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为长沙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全力维护大局稳定。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开展反颠覆、反渗透、反间谍、反恐怖、反邪教斗争,依法妥善办理多起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的重大敏感案件,牢牢掌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正确把握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稳妥处置重大案事件;构建“五级三调”(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楼栋(组)五级网络,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格局,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加强敏感时段、重要节庆、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了长沙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高速度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发展,全市政法机关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走在前列”大竞赛活动,积极参与市委部署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拆违控违”攻坚行动、乡村振兴和“三大攻坚战”,充分发挥了法治保障作用,有效防控了社会风险。探索构建涉法涉诉信访新机制,推广网上信访、第三方参与调解,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引导群众逐级信访、依法维权,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

二是努力护航经济发展。突出打击职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45.7万件,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15件879人,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制假售假、偷税漏税、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专项行动。成功侦办葛兰素史克贿赂案,开出史上最高罚单30亿元,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推介。突出保护职能,维护市场主体权益。坚持审慎、谦抑、平和执法司法,准确把握“五个界限”(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不正当经济活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的受立案标准,严格遵循“三个慎重”(慎重拘留逮捕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确需拘留逮捕的,提前与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必要时向涉案企业提前通报,帮助做好生产经营衔接工作;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避免引发或加剧企业经营风险,确需采取上述措施的,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尽量以非公开形式进行,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的办案要求,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出台了知识产权保护12条,实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合一)、“三检合一”(民事、刑事、行政检察合一),构建司法审判、刑事司法、行政执法、快速维权、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知识产权工作核心指标全国领先,成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获批首批国家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市,成为全国唯一实现知识产权领域四大改革创新任务集成式落地的省会城市,创造了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和司法保护的“长沙模式”。突出服务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出台《长沙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2条、《关于建立长沙市企业上市司法服务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持续开展“服务经济月”活动,实施“211”(全市政法系统对口联系了200家重点企业、100个重点工程和100个重点项目提供服务)工程,建立政法机关联系企业常态机制,进行“零距离”对口服务;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涉企案件风险评估机制,防范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开展企业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平安园区创建活动、交通秩序、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积极化解涉企矛盾,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2013年以来,共审理涉企案件18700余件,化解涉企矛盾39500余起。

三是竭力服务人民群众。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5.6%;加强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在提升执法司法质效的同时更加便捷高效地服务群众。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攻坚行动,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124716件,结案率为95.1%,执行金额达393.04亿元,市中院执行局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不断优化行政服务,公安机关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平台”和“96111便民服务平台”,车驾管、交通违法处罚、居住证、户口、身份证等多项全流程业务集体“上网”,开通第一个月关注人数已突破102.4万,浏览量达132万人次,公安政务服务实现由“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也不跑”转变。切实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司法行政部门将法律援助列入我市重点民生项目,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443件,为9921名农民工、1224名残疾人、5496名老年人、4686名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我市连续3次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40年来,长沙政法机关积极回应第一需要,在戮力同心推进平安长沙建设中奋力拼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平安的需要,始终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任务,传承接力,持续推进平安长沙建设。

一是丰富工作载体,平安长沙全面启动。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以开展声势浩大的“严打”斗争为发端,从严从快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推动了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从90年代初开始,开展“评文明户、五好家庭、遵纪守法户、帮教违法人员”的“三评一帮”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以“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交通秩序好转,法制观念增强,基层防范落实,群众安全放心”为目标,着力创建治安模范城市,广泛开展创建治安模范小区、模范单位、模范乡镇(街道)活动,取得显著成效,长沙被评为“1993-199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单位”。

二是创新机制方法,平安长沙全面提质。从1997年开始,不断健全机制,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与“谁主管谁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权制,开展系列安全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003年,提出“平安长沙”建设口号,一年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积小安为大安,先后推进实行“四为主”,构建“六张网”,组织“八大员”,携手“创十无”(“四为主”即街道以社区为主、社区以楼栋为主、单位以法人为主、家庭以户主为主,“六张网”即治安防控网、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网、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安全稳定督查网、法律援助服务网,“八大员”即警员、治保员、巡防队员、人民调解员、治安维稳信息员、消防安全员、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协管员、法制宣传员,“创十无”即无影响社会稳定事件、无重大治安和安全责任事件、无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漏管现象、无邪教活动、无黄赌毒、无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无青少年违法犯罪、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无严重家庭暴力)的“46810”工程,以“零发案”竞赛、“五引进”创新、“手牵手”联创、“心连心”共建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安全满意工程”,建设平安和谐模范城市,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名列全省前茅。2001—2004年、2005—2008年、2009—2012年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荣誉称号,并获得“长安杯”。

三是打造特色亮点,平安长沙升级发展。站在夺得“长安杯”的新起点上,提出了“把长沙建设成为最具安全感、公平感、正义感的城市”的新目标,掀起了新一轮平安建设高潮,着力建设基础更牢、领域更广、实效更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长沙”。打造了一大批特色亮点:深入推进“红袖章”工程,组织12.4万人的“红袖章”参与治安巡防,织牢一张治安防控的“红色安全网”;建立3246个社区(村)治安巡防站(点),以“小站点”建“大平安”,构建了全域覆盖的巡防网络;实行五级三调机制,推进交通、医疗、物业三大行业纠纷调解处中心建设,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进“十大平安”(平安区县(市)、平安园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社区(村)建设和校园、家庭、医院、交通、工地、物业)创建活动活动。2013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刑事案件90860起,刑事发案呈逐年下降趋势;今年以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打掉涉黑犯罪组织4个、涉恶犯罪团伙5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27人,查封冻结涉案资金7亿余元,刑事立案同比下降10.96%,八类恶性案件同比下降8.01%,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持续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建成高清监控探头7万余个,并整合社会监控探头30万个,打造了一张打防犯罪的“天罗地网”,2016年长沙被评为全国“雪亮工程”建设示范城市。全面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实现了平安长沙的升级发展,长沙荣膺“2016年全国创新社会治理优秀城市”、2013-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并再次捧回“长安杯”,成为全国继续保持长安杯的四个省会城市之一。

40年来,长沙政法机关努力践行第一追求,在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矢志不渝。坚持把司法公正作为根本价值追求,始终坚守司法公正这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推进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司法体制改革从未停止。1982年,推进以强化庭审功能、扩大审判公开、加强律师辩护、建设职业化法官检察官队伍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2008年,围绕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等进行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全面落实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分两批遴选员额法官795名,员额检察官528名。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办理案件79.4万件,年均13.3万件,实行法官员额制后,市中院年人均审结案件达220件。健全司法责任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司法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和司法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阳光司法,建立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自觉接受监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了司法公正。完成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当庭宣判率达100%。构建繁简分流、多元调解新机制,提高了司法质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长沙县法院探索的裁判文书改革和“三分式”审判模式在全国推广,并被评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雨花区检察院深化内设机构综合改革试点,促进改革系统集成,建立“捕诉合一”办案机制,赢得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是推进公安改革。上世纪90年代,推进精简上层、充实基层等改革及公安机构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提升了公安机关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安全稳定的能力。在全省率先启动警务机制改革,建立“六大中心”(大情报指挥中心、大侦查作战中心、大治安防控中心、大基础服务中心、大联合交通管理中心、大执法保障与新闻舆情中心)。以“大侦查作战中心”为统领,构建了4个业务作战室、7个业务警种、10个分区县市局的“4+7+10”作战体系,集约“视频图侦、网技资源、临时布控、边控报备、资金查控、反电诈查询、车辆查控、监所辨认”等侦查资源,强化“大数据侦查”,推动由传统作战和联合作战向信息化条件下的体系作战模式转变,侦破打击效能大幅提升。2015至2017年全市刑事立案年均下降10%左右;破案率连续三年呈上升趋势。2017年破刑事案件数占全省的20.12%,人均破案数是全省1.5倍。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一元化户口登记,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

三是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废除劳教制度,在完善人权保障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创造了社区矫正规范化、智能化、社会化的“长沙模式”,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工读学校教育、矫治和挽救大批受社会负面影响较深的问题学生,学生转好率保持在95%以上。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区县(市)中心、乡镇(街道)工作站、村(社区)点全面建成。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全市律师事务所360余家,律师达5400余名。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全面实行以全员绩效考核和公证质量监督为核心的现代公证管理制度。完成司法鉴定机制改革,加强执业监管和质量建设,司法鉴定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升。创新普法机制,实现媒体公益普法参与率、法治公益广告占有率、全市文化阵地覆盖率、市民法治建设知晓率、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五率齐升”目标。长沙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

40年来,长沙政法机关着力强化第一保障,在从严治警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中坚守初心。努力打造一支党和政府高度信赖、人民群众充分依赖的政法铁军,为服务改革发展,推进政法事业迈入新时代提供坚强力量保障。

一是锻造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先后开展学理论、学党章,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活动,以惩治司法腐败为主要内容的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做人民满意的事,当人民满意的干警,创人民满意的单位”活动、开展以“执法公正、一心为民”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增强了政法干警思想政治素质。近年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三联三访”(领导联基层、支部联社区、干警联群众;领导大接访、案件大回访、干警大走访)活动,推进政法机关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连续11年举办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湖南大学、西南政法等名校联合举办政法系统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增强了广大政法干警的“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锻造了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涌现了全国正义人物谭剑辉、全国学雷锋标兵刘培友、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刘辉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

二是锤炼善于担当的过硬本领。积极面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业态、新技术对政法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大力加强政法干警能力建设,铸就正义之剑,锤炼过硬本领,确保“追得上、打得赢、说得过、判得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各级政法领导干部和广大政法干警加强了分层、分级、分类培训,通过各种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和实战演练,每年培训政法干警超过5000人次,全面提升了政法队伍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增强了“八种本领”,提高了“破大案、诉难案、审疑案”、“防风险、推改革、促发展”水平和全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面对违法犯罪分子,能够挺身而出、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能够一身正气、坚决斗争;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能够豁得出来、顶得上去。

三是永葆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坚持从严治警不动摇,针对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持续正风肃纪,坚决纠正特权思想、简单粗暴、执法不作为等作风顽疾,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突出问题,先后开展反行贿受贿、贪赃枉法、侵犯人权斗争,实行“三零”(单位零事故、执法零过错、干警零违纪)目标管理,开展“四个一律”、“六个严禁”专项督查,转变了干警作风。2013年以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和禁令,重点整治“四风”,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保持了队伍的纯洁,树立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任安良表示,40年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凝聚改革的共识,激发改革的活力,释放改革的红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才有保障,才可持续。“步入新时代,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强的定力,坚定不移的深化改革开放,谱写新时代长沙政法工作的新篇章。”

(长沙晚报 记者 聂映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