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陈仓区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正式启动

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全市效率最高、服务最佳的营商环境,11月2日上午,宝鸡市渭滨区法院、陈仓区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揭牌启动仪式举行,标志着宝鸡法院系统首个“交通巡回法庭”正式成立并投入运行。宝鸡市委、市政府、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高新区、渭滨区、陈仓区部分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

“交通巡回法庭”由宝鸡市渭滨区法院、陈仓区法院、高新交警大队共同共建,是从事高新区交通领域民事纠纷、刑事案件调解审理的专业合议庭。职责范围包括:做好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调解工作;审理交通事故纠纷行政、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案件;审理涉交通事故的刑事、民事案件;与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交通巡回法庭”秉承整合司法资源、简化司法程序、提升司法效率、增进司法认同的宗旨,坚持专业精准、高效便民、公正廉洁、巡回审理的工作原则,为广大群众提供立案调解、快速审执、法律咨询的“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交通事故案件纠纷处理多元化解与诉讼程序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开辟便民利民的“绿色通道”,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启动仪式上,宝鸡中院副院长陈军对“交通巡回法庭”今后的工作从提高认识、认真做事,规范文明、加强协作,总结经验、加大宣传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并希望全体法官干警将交通巡回法庭打造成为法治宝鸡建设的新窗口、新亮点,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