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奥运申诉屡失利 人大代表:建议派律师随队出赛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全球主席王俊峰代表日前提交建议,希望结合我国在国际比赛中的申诉现状,委派专业律师随队参加比赛,及时处理比赛中的申诉、上诉和仲裁等法律问题。

王俊峰表示,根据《奥林匹克宪章》及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章程的规定,对于奥运会比赛中出现的判罚争议,运动员及国家队可向相关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申诉、上诉。在平昌冬奥会以及伦敦奥运会、里约奥运会期间,对于某些裁判判罚,中国运动员持异议。对此,中国队已经提出了申诉。但由于竞赛环境、对申诉流程的熟悉程度、我国在相关国际单项体育组织中的话语权等原因,上述申诉均未获得成功。

根据《奥林匹克宪章》、《奥运会仲裁规则》以及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章程的规定,在奥运会比赛期间,涉及运动员代表资格、兴奋剂处罚等国际体育仲裁院管辖范围的争议,均由国际体育仲裁院届时设立在奥运会主办城市的特别仲裁机构管辖和快速审理,在案件受理后24小时内作出裁决。

律师,特别是争议解决律师,在参加上述申诉、上诉和仲裁过程中具有突出的专业优势,包括: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规则以及一般法律原则,具备专业庭审、辩论技巧,具有专业法律文书起草技能等等。律师参与上述程序,可以对法律问题迅速反应,从而更好地维护运动员权益。

王俊峰建议,第一,由国家体育总局(或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通过招投标方式遴选随队律师。在律师遴选时,着重评估律师对体育运动、国际单项体育组织规则、国际体育仲裁规则的了解,选拨庭审经验丰富的争议解决律师,遴选后组建随队参赛律师库。

第二,上述律师库组建完成后,每位律师仅负责研究一到两个运动项目法律问题,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对各自领域律师进行分类培训,使律师更详细了解和研究该运动的技术和法律问题,便于争议出现后迅速指派,快速应对。

第三,国家体育总局在编制国际赛事参赛计划、组建参赛代表团、审批和办理出国出境手续时,一并安排、审批、办理律师随队参赛事宜。

第四,委派上述律师库律师从事该项工作时,组建国家队的单位(或部门)支付基本的法律服务费用,并根据争议处理结果支付奖励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