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男为还债谎称能办信用卡 诈骗"手续费"13.85万

汉中男子覃某因迷恋网络赌博而身陷高利贷,高利贷逼债无钱归还,覃某多次以代办信用卡收手续费的方式共计诈骗13.85万元。案发后,覃某被判4年4个月有期徒刑。
2016年8月,汉中镇巴男子覃某在汉中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迷恋上网络赌博,并借了高利贷。9月下旬因高利贷逼债无钱归还,便预谋以代办信用卡收手续费的方式骗人财物。
2016年9月23日,覃某联系之前到其公司咨询过贷款业务的被害人岳某甲,谎称公司可帮其代办3万-10万元信用卡,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办卡前期需交500元资料费。岳某甲表示愿意办理,并将此事告诉了被害人唐某某、岳某乙、朱某某。9月24日,岳某甲、岳某乙、朱某某按约定与覃某在汉台区东大街街心花园见面,岳某甲、岳某乙、朱某某将身份证复印件及帮唐某某代办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覃某,岳某甲将四人资料费合计2000元通过微信转账给覃某,覃某收到钱和身份证复印件后假装进入旁边建设银行办卡,滞留十余分钟后走出银行对岳某甲等人说资料已交给银行,手续已办妥,等待10余天即可。 9月25日,覃某又联系岳某甲谎称自己可代办20万元额度的信用卡,需3000元资料费。岳某甲对此深信不疑,便介绍了另外两朋友办理。9月26日,覃某再次联系岳某甲,谎称自己一个堂哥在中国银行担任经理可以办理100万额度贷款,并以此骗取岳某甲、尹某某、熊某和胡某4人共计8万元办卡“手续费”。
几次得手后,当年10月9日,覃某再次联系岳某甲,谎称其堂哥覃某某还可以办理200万元贷款。通过岳某甲介绍,覃某又骗取被害人黄某5万元手续费。覃某很快将5万元在网络赌博中输掉,并辞去信息公司业务员工作,先后到重庆、苏州、云南等地。
2016年10月中旬,岳某甲、何某等人打电话联系覃某,发现其手机关机不知去向后才意识到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警。2017年3月28日15时许,覃某被云南省祥云县公安机关抓获。
汉台法院认为,被告人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可代为办理信用卡、贷款等事实,以收取“资料费”“手续费”为“请客费用”等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3.85万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
2017年9月12日,汉台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覃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3个月内缴纳);责令被告人覃某判决生效后30日内退还全部款项。
法官寄语:现今使用信用卡的人越来越多,信用卡诈骗套路更是层出不穷。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信用卡代办机构或人员”,不要轻信提额、代还信用卡,办卡一定要走正规渠道,比如银行官网、银行授权合作网站或银行柜台等,否则可能会上当受骗。
通讯员 姜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