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业务知识问答( 二 )

为帮助投资者了解债券投资法规和知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11月20日起开展以“防控债券风险,做理性投资人”为主题的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专项活动。
深圳投教联盟制作了一系列防范债券风险相关知识微课堂,帮助中小投资者了解债券投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明晰自身合法权益。
一、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行方式目前有哪些?
目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业务主要采取簿记建档发行方式,有些规模较小的项目采取的是协议定价发行模式(即直接由原始权益人和计划管理人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不采用严格的簿记建档流程)。
二、什么是资产证券化的原始权益人?
原始权益人是证券化基础资产的原始所有者,通常是金融机构或大型工商企业,是按照相关规定及约定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转移其合法拥有的基础资产以获得资金的主体。
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特定原始权益人需具备哪些基本要求?
特定原始权益人是指业务运营可能对专项计划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始权益人,对于特定原始权益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 1 )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特定原始权益人公司章程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内部规章文件的规定;
( 2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 3 )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约、虚假信息披露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4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产证券化业务对原始权益人的关注要点有哪些?
( 1 )基础资产现金流来源于原始权益人经营性收入的,原始权益人应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关注其盈利能力、业务经营前景、偿债能力等;
( 2 )原始权益人承担差额补足、资产回购等增信义务的,关注其资产负债状况、偿债能力、资产质量和现金流情况;
( 3 )原始权益人作为资产服务机构的,应具有相关业务管理能力,包括规则、技术与人力配备。
五、专项计划可以在哪几个场所挂牌?
专项计划可以按照规定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挂牌、转让。
六、参与资产支持证券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资产支持证券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得超过二百人,单笔认购不少于100 万元人民币发行面值或等值份额。合格投资者应当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且由相关金融机构实施主动管理的投资计划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七、一般而言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享有哪些权利?
( 1 )分享专项计划收益;
( 2 )按照认购协议及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参与分配清算后的专项计划剩余资产;
( 3 )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资产管理报告等专项计划信息披露文件,查阅或者复制专项计划相关信息资料;
( 4 )依法以交易、转让或质押等方式处置资产支持证券;
( 5 )根据证券交易场所相关规则,通过回购进行融资;
( 6 )认购协议或者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