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第二批大气污染专项督察结束 向被督察地交办问题100个

本报讯(记者 乔佳妮)日前,第二批省大气污染专项督察组对宝鸡市陈仓区、咸阳市秦都区、铜川市王益区、渭南市华阴市和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开展了大气污染专项督察。督察结束后,省督察办向5区(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共交办100个问题。其中5区(市)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面存在三大共性问题值得重视。

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责任没有压实。5区(市)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和要求不到位,一些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够扎实,个别部门和单位对环保工作被动应付、相互推诿,一些党政干部重GDP、轻环保的惯性思维依然存在。

宝鸡市陈仓区一些党政干部把空气质量波动归咎于地理环境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相邻县(区)高排放企业污染传输、国省干线道路影响等客观因素。

咸阳市秦都区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区级与街道办事处之间存在职责不清、合力不足、联动协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铜川市王益区一些部门负责同志对环境保护职责不清楚,存在行业监管缺失现象。渭南市华阴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存在“市上紧、部门松、镇村疲”等问题。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个别部门有“等、靠”思想,抓环保工作不实不细。

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燃煤压减工作不实。渭南市华阴市分解下达减煤任务没有进行实地调研,确定减煤对象不实。

华东医药(西安)博华制药有限公司自2013年至今未使用锅炉,却被确定为减煤对象。

铜川市王益区提供的煤炭削减数据不实。

督察组随机抽查的2家规模以上企业,与王益区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数据相差较大。

宝鸡市陈仓区未完成年度任务。2017年规模以上企业减煤任务为9.85万吨,实际完成5.24万吨。燃煤锅炉拆改不到位。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有13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未按时完成拆改。督察人员现场发现,还有3台未列入拆改统计清单。

宝鸡市陈仓区未完成2017年10月底前建成区及建制镇所在地10蒸吨以下43台燃煤锅炉全部拆改的工作要求。

渭南市华阴市有2台10蒸吨以下锅炉未拆改,对11家驻军单位现有锅炉底数不清,拆改工作未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不彻底。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简报显示,摸排确认“散乱污”企业1146家,所属5个街道办事处上报台账却显示,共有“散乱污”企业550家。

咸阳市秦都区对“散乱污”企业整治责任分工不明、牵头部门履职不到位,底数摸排不清,清理取缔不彻底,长效监管未落实。

铜川市王益区对“散乱污”企业排查不严不实,将服装零售等与环境污染关系不大的经营户归为“散乱污”企业进行整顿,而将采石等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未纳入清理整顿范围。永兴白灰加工厂等未列入“散乱污”企业名单。同时,5区(市)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餐饮油烟治理、清洁煤销售中心及配送网点建设和煤质抽检等工作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等问题。

大气污染治理部分措施落实不到位。

渭南市华阴市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会商机制,也未开展日常会商和应急会商,部分行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

宝鸡市陈仓区未落实冬防期间城区加油站每月抽检1次油品质量的工作要求,8家涉煤规模以上企业未按要求落实冬防期间限产、停产、错峰生产等措施。

咸阳市秦都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工地落实“六个100%”不到位。古渡家园安居工程工地内道路未硬化、车辆出场台账不完善;壹品兰轩项目建设工地大气在线监测系统未联网,围挡设施不完善。

铜川市王益区政府铁腕治霾办只有机构,未配备专职人员。王家河街道办事处、青年路街道办事处铁腕治霾工作方案中均无“组织领导”,未明确具体负责人。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西安沣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西安新祁连实业有限公司、中车西安车辆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部分时段未执行减产减排措施。

省督察办要求,5区(市)在收到督察反馈意见正式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向省环保督察巡查办公室提交整改落实报告,将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市县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