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州区一干部因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日,区纪委注意到网上关于华州区一干部拒不配合交警执法的视频后,按照相关程序,对涉事人华州区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谷进军的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

经查,8月3日晚,区交管大队城区中队在正常执法检查过程中,谷进军拒不配合检查,并在公共场合发表不当言论,且该过程被群众拍成视频在媒体中广泛流传,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谷进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区人大常委会免去其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并责令其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由组织部门将其调离人大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