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俩将高速公路当成"教练场" 二人双双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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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知朋友没有驾驶证,还将车交给对方驾驶,将高速路当成练车场。9月15日上午,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西宝中队查获了一起“师徒”二人合作的无证驾驶案,两人直接在高速公路上“开练”了,结果二人双双被罚。
  9月15日上午,高交大队西宝中队民警在宝鸡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越野车突然停于匝道处,副驾驶员位置下来一位男性,迅速的坐在了驾驶员位置,驾驶员始终没有下车。这一点引起执勤民警的注意,执勤民警立刻上前指引该车驶入收费站接受检查。经查,驾驶员杨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还在某驾校学习当中,而坐副驾驶的为该车车主鲁某某,两人系朋友关系。
  当民警问及鲁某某为何把车辆交给无证的杨某某开时,鲁某某称:“杨某某准备参加驾校考试了,就想在高速路上练一下手,由我在旁边教他,高速公路上车也比较少。”鲁某某这是当了回“教练”,把高速公路当练车场了。
  鲁某某因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以及王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两人相应的处罚。
  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民警提醒广大学员,学习驾驶技术必须在正规驾校的教练陪同下,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训练,不得私自驾车上道路行驶,心存侥幸。而其他驾驶员一定要小心了,切莫将车随便借给他人开,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华商记者 丁瑜 通讯员 冯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