棱镜丨对话万科举报人:我与王石无私仇,要求截回53亿捐赠股份

作者|郭亦非
出品|棱镜·腾讯小满工作室
“我最大的诉求是,万科召开员工代表大会审议认为这属于无效捐赠,把捐赠给清华的集体股截回来。”4月22日,万科举报人、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执行会长韩世同对《棱镜》表示。
这次举报涉及此前2亿股万科股票捐赠一事。
4月2日,万科企业股资产管理中心与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签署了捐赠协议,代表万科人全体,将企业股中心的全部资产2亿股万科股票一次性捐出,用于设立“清华大学万科公共卫生与健康学科发展专项基金”。万科创始人、董事会名誉主席王石出任学院理事会名誉理事长。
按照4月1日的万科股票收盘价,此次捐赠股权当前市值约53亿元,这也是目前国内对高校基金会的最大金额的单笔捐赠。
随后,举报者韩世同连续发文质疑,王石和万科企业股权资管中心在未经万科全体员工授权下,并无权力捐赠。
韩世同对《棱镜》表示,除了给万科和清华的公开信陈述我的提议和主张之外,他还将实名举报信寄往中国证监会、广东及深圳监管局等机构。
韩世同称,我在94年-95年在广州万科短暂工作过,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做商贸生意,见过王石几次面,“谈不上私交,也没有私仇”。
他表示,连续发出公开信后,万科和其没有任何的沟通,“万科也不屑于理睬我,所以才想不断升级这件事,之前我在公众号发的文章也没什么转载,掀不起什么大浪”。
关于举报信涉及问题,万科回复《棱镜》称,关于股权捐赠一事,并无更多增量信息可回复。
关于这笔市值53亿元的股权来龙去脉,万科此前披露信息显示,1988年,万科成为中国第一批股份制改造企业,改造完成后60%为国家股,40%为企业股。作为特定历史阶段产物,根据当时规定,企业股的使用可由企业“自主决定”。当时同类股改企业多数将企业股分配给了创始团队,但以王石为首的万科创始团队,放弃了唾手可得的财富,选择将企业股交由职工委员会(后更名为万科员工代表大会)管理,成为全体员工共同持有的资产,相当于员工集体股,价值520万元。
2011年5月,王石号召万科员工把这笔企业股资产贡献给社会,用于公益事业。随后万科员工代表大会一致通过上述决定,并安排万科企业股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运营这笔资产,独立于万科集团。该企业股中心的章程中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得从企业股资产中索取投资回报,企业股资产及其衍生财富,只能最终用于公益方向。目前该笔2亿股万科股份,市值也增长至53亿元。
财新报道称,理事会是万科企业股中心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由万科公司员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对此,韩世同在举报信中认为,这意味着,此次捐款并非万科的决策行为,捐出的2亿股也非上市公司资产,而是万科员工集体捐赠,“如此重大的决策肯定是需要经过万科公司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才能办理,而现在没有经过万科公司员工代表大会的审批,就匆忙将属于全体员工的集体股全部捐赠给清华,似乎有违规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