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公益慈善再上台阶

政府和慈善组织有着一致的目标,就是为更公平更美好的社会而努力。慈善组织只有加入政府工作的大循环中,才有可能切实有效地解决问题
有必要全面总结、提炼近年来慈善组织参与突发事件的经验,及时评估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制度配套
慈善组织要增强对需要帮助的群体的感知能力,提升宏观视野,强化策划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和执行力,进一步塑造值得信赖的公众形象
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张康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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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专家 (排名以受访顺序为序)
谢 琼 中华慈善总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民生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陈行甲 深圳恒晖儿童公益基金会创始人、深圳基金会发展促进会执行会长
章高荣 中国公益研究院原助理院长、深圳大学助理教授
杨思斌 中华慈善总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栗燕杰 中华慈善总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李 健 中华慈善总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民族大学基金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慈善事业凝聚了全社会的爱心善意,成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兜好民生底线的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社会力量。
及时总结有益借鉴与启示,将助力中国慈善事业走出自己的发展之路。围绕理顺政社关系、完善慈善法规体系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瞭望》新闻周刊特邀多位专家深入解析,共同探寻释放慈善组织活力,全面提升慈善事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温度”的有效路径。
理顺政社关系
《瞭望》:如何定位慈善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谢琼:作为社会一极,慈善事业可通过社会动员来调动民间资源补充相关职能部门有限的财力、人力,通过调节社会第三次分配来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在政府不能发挥、不好发挥或发挥不好的领域发挥出独特优势。
慈善组织与政府的发展目标和服务对象具有同一性,二者功能互补,这正是政社合作的坚实基础。
陈行甲:在重大灾难、突发事件救助中,政府和慈善组织的关系应是“及时冲锋不缺位、适时让道不抢位”,慈善组织应做政府部门的得力助手和有力补充。在扶贫工作中,慈善组织和企业等社会力量则可提供有效补充,做政府不好做的事,做不好的事,顾不上的事,做不完的事。
《瞭望》:应从哪些方面着力理顺政社关系,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慈善体制?
谢琼:首先,政府部门和慈善组织遵循各自发展规律与发展路径。慈善组织不能依赖政府攫取公共资源,政府部门不能占用社会资源转嫁公共职能。
其次,政社互补、协同发展。以满足公众和社会需求为出发点,政府、慈善组织、市场力量找准各自的定位、发挥长处并形成合力。比如,政府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构建良性制度、优化发展环境,慈善组织提供补缺性、灵活性、个性化服务,形成有机联动、良性互动、相得益彰的政社关系。
再次,区分常态与紧急状态下的政社关系。相对独立地提供服务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特点,常态下的政社关系强调慈善组织的自主性。但面对突发事件尤其是重大突发事件时,应急处理的及时性、复杂性和统一协调性要求则强调政府的主导性,此时慈善资源应统筹使用,但也要处理好统筹的强制性与慈善的自愿性之间的关系。
《瞭望》:慈善事业如何更好地融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发挥出更大作用?
章高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慈善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但尚未充分发挥出其作为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次分配主要推动力的功能。
慈善组织应扮演与政府合作参与社会治理的角色,发挥救助链条中最前端和后端的功能:在政府未建立大规模救助体系之前提供最紧急救助,在政府启动大规模救助之后提供差异化服务,弥补政府公共服务柔性不足的问题。
慈善组织发挥作用,要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开展,既要加强党对慈善组织思想引领和方向掌舵,把准方向与大局,同时保持慈善组织的活力。
从政府层面来看,应将促进慈善组织发展作为管理的首要原则,建立起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监管框架。慈善组织是政府治理的补充者、合作者。在扶持慈善组织发展的过程中,应主要提供法律政策支撑和财政扶持,而不是参与慈善组织的具体运作。慈善组织则应提高专业能力和社会资源动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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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慈善总会供图
完善慈善法规体系建设
《瞭望》:从实践中看,慈善法规体系建设及实施环节还存在哪些短板?
杨思斌:慈善法实施以来,成效显著。但在实践中,慈善法律体系建设及实施环节仍存短板。
一是慈善领域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是调整常态下的慈善关系,尚缺少应急机制的配套法规。在突发重大公共卫生等紧急状态下,需要能依法迅速启动慈善应急机制。
二是慈善法的普及和贯彻落实有待加强。比如,慈善法中规定的慈善工作管理体制在实践中尚未完全理顺;慈善协调机制仍有待细化;慈善服务制度亟需得到充分重视和运用。
三是依法行善和慈善监管有待进一步强化。例如,在此次抗疫过程中,有的地方仍然存在捐赠款物接收、分配、使用信息不及时、不透明、不规范问题,个别的甚至存在违规行为。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依法行善和监管力度,重视、完善捐赠人、志愿者的权利保障,提升慈善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公平性,维护慈善公信力。
栗燕杰:慈善法实施近4年,以其为中心的慈善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在抗疫实践中,也可以看到仍暴露出一些短板。比如,在疫情发生初期,相关部门、地方通过公告形式指定特定组织机构接收捐赠财物,有的地方将民众向慈善组织的捐赠款物纳入财政归集使用,还有的地方对绕开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直接捐赠予以严格监管,其合法性存在争议。这说明,慈善法在落地过程中还存在重视度不够的问题,也折射出制度设计层面仍有短板。
首先,慈善法的相关制度配套不足。在地方立法层面,有的地方在慈善法实施之前出台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尚未及时修改、清理。其次,在应急管理的预案机制中,还缺乏与慈善组织相关配套政策,这也影响其功能发挥。
为此,有必要全面总结、提炼近年来慈善组织参与突发事件的经验和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内容,继续加强立法配套,增强制度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瞭望》:如何提升政府和慈善组织依法治善、依法行善的能力?
杨思斌:慈善法及相关政策对政府和慈善组织的关系做出规定,总体要求是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
要提高政社双方依法治善、依法行善的能力,首先要将慈善法中关于慈善组织登记认定的立法精神落实到位,大力发展慈善组织。慈善组织的发展要坚持“质与量”并重,“抓大带小”的政策思路,避免陷入“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
政府要依法保护慈善活动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在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要准确把握定位,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加强对慈善资源的统筹引导。
另外,把信息公开作为提升依法行善能力的抓手。互联网时代公众对慈善资源募集和使用情况关注度高。只有依法及时履行慈善信息公开义务、准确地向公众传达、反馈慈善信息,主动接受监督,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同时,重视慈善领域枢纽型组织、行业性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促进慈善组织依法行善能力的提升。
《瞭望》:对于慈善事业,可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加强精神激励与支持?
杨思斌:慈善促进措施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包括税收优惠等物质激励和支持,也包括精神激励和支持。慈善法规定国家建立慈善表彰制度,这是吸引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重要手段,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方式。
2005年,民政部设立了“中华慈善奖”,发挥出重要的激励作用。但其表彰层级有限,尚未在国家层面形成完善的慈善表彰褒奖体系。未来,建议提高慈善法的实施效果,需完善慈善表彰褒奖制度,提高慈善表彰褒奖层级,规范政府性慈善评选表彰程序,健全表彰褒奖体系。比如,可对在慈善事业中作出杰出贡献的模范人物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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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慈善总会供图
提高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
《瞭望》:慈善组织如何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不断加强自我建设?
陈行甲:作为重要的社会治理参与方,慈善组织要积极融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
首先,正确认识慈善组织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定位。党委政府在做的、市场力量可以解决的,慈善组织未必重复投入。慈善组织的定位应是作为党委政府和市场力量的有效补充,做社会治理体系的“毛细血管”,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建设更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助力让党和政府的“阳光”引发更多的光合作用,让市场力量覆盖不到的角落也能得到适当的关照补偿。
其次,慈善组织应不断加强自我建设,提升相应社会治理能力。一是增强对需要帮助的群体的感知能力,精准把握需求;二是要有宏观的视野和整体策划能力,设计出更接地气的公益慈善项目;三是要有广泛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执行力,确保项目得到规范透明的落地执行;四是要建立正直、值得信赖的公众形象,争取获得更多的社会支持。
《瞭望》:慈善组织在弘扬慈善文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方面有哪些着力点,从而调动更多社会资源参与慈善事业发展?
李健:慈善文化是在全社会形成助人为乐、乐于奉献的风尚,弘扬慈善文化有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中华民族历来都有乐善好施的慈善文化传统,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一向重视慈善文化建设。但也要看到,慈善文化建设还缺乏有力抓手。
从慈善事业的发展规律来看,由传统慈善到现代慈善的两个根本转变,是慈善主体由政府教化到民间躬行、由个体施善到组织化运作的转变。相应地,慈善文化建设也应依据这一变化进行调整,重视慈善组织在弘扬慈善文化中的关键角色。
当前,我国慈善组织对文化建设重视度不够,有的认为应优先解决生存问题,待组织发展壮大之后,再发展慈善文化。这种想法不仅阻碍了慈善组织自身内部文化建设的步伐,也容易让社会公众对慈善事业产生片面认识。
慈善组织内部文化建设应从三个层面抓起。一是,慈善组织应重新梳理和描述组织的宗旨和价值观,对内明确、对外回应自身存在的目的和价值;
二是,慈善组织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内部治理、项目管理、信息公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让每个从业者、志愿者都能深刻感受到慈善组织的规范运作;
三是,慈善组织应着力在组织标识、产品服务、工作环境、员工风貌上形成与慈善文化匹配的自身风格和特色,让公众对慈善文化的产生特有印象。
另外,慈善组织文化建设是一个由内而外,推己及人的辐射过程,可逐步树立起慈善组织文化建设典型,带动更多慈善组织效仿,进而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