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集团内部人士:已就常程违约申请劳动仲裁,竞业协议为其本人签署

2020年6月,联想集团开始就常程违法竞业限制一事提起仲裁。之后,常程方面一直否认该协议上的签名为其本人签署,并声称联想方面提供用于笔迹鉴定的多份常程的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件均非其本人签署,所以鉴定机构直接调用了常程在工商部门档案中的签字材料,完成了笔迹鉴定。

前联想手机业务负责人常程(左)和小米集团CEO雷军

腾讯新闻《一线》作者 张良

9月17日,据联想集团内部人士透露,该公司与前联想手机业务负责人常程的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纠纷案已有进展。9月16日,经仲裁庭指派的鉴定机构确认,常程于2017年7月24日在《联想限制性协议》上的签名为其本人签署。

常程于2000年加入联想,担任笔记本事业部研发总监。2018年5月,常程出任联想中国区手机负责人。2019年12月31日,联想中国区发布公告宣布联想手机掌门人常程离职。联想中国区给出的离职原因是”家庭因素“。2020年1月2日,雷军在微博上宣布常程加入小米,担任小米集团副总裁,负责手机产品规划。在离职两天之后,旋即加入同行业公司,常程这一举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但此后双方并没有继续发声。外界分析的焦点多集中于常程是否签署《保密与非竞争协议》上。

而根据上诉人士的说法,2020年6月,联想集团开始就常程违法竞业限制一事提起仲裁。之后,常程方面一直否认该协议上的签名为其本人签署,并声称联想方面提供用于笔迹鉴定的多份常程的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件均非其本人签署,所以鉴定机构直接调用了常程在工商部门档案中的签字材料,完成了笔迹鉴定。

对于此次纠纷专业律师赵占领表示,常程从联想公司离职后短时间内入职小米公司,是否属于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主要看小米公司是否属于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范围。如果竞业限制协议中明确列明了联想公司的竞争对手包括小米公司,则常程公司入职小米公司的行为显然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如果竞业限制协议没有明确列明具体的竞争对手,而是通过概括性条款约定了员工离职后不能去竞争对手工作,则常程是否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的关键就是小米公司与联想公司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