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长春市发布重要公告!

9月25日,
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重要公告
关于做好国庆中秋假期常态化疫情防控的
公告
为保障“国庆、中秋”假期广大市民和游客安全出行,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倡导市民合理安排外出活动
当前国内各地均为新冠肺炎疫情的低风险地区,但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建议广大市民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不带病旅行,避免前往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鼓励市内游玩、省内旅游。出行前关注目的地疾病流行状况,出行期间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二、遵守所在单位出行报备规定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外出前要按本单位要求进行报告,并注意记录活动行程。在读学生、教师、医护人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坚持非必要不离长。外出归来,应密切关注自我健康状况,一旦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
三、做好个人防护
1.建议广大市民随身备用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扫码测温。
2.倡导广大市民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等良好行为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外出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集体就餐时做到使用“公勺公筷”,倡导“分餐制”,减少疾病感染风险。
3.外出旅游时,随身携带体温计、口罩、家庭用的消毒用品等物资,尽量减少去往封闭场所和人群聚集场所,乘坐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时要遵守秩序和乘务人员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并妥善保存票据以便查询。
四、加强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措施
1.市内旅游景区按照“限流、预约、错峰”原则,实行门票预约制,景区出入口设置1米隔离带,防止游客扎堆。
2.餐饮、宾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面落实体温测量、实名登记、健康码查验、个人防护、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3.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休闲娱乐场所要限量开放、预约开放、错峰开放、有序开放,避免人群聚集。
4.机场、车站、客运站和密闭公共交通工具要加强人员设施配备,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码测温、消毒通风等措施。
5.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监管机构等特殊场所要落实秋冬季各项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探视管理制度。
6.学校、托幼机构要把好校(园)门关,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并严格做好返校(园)的管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祝大家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愉快的假期!
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0年9月25日
同一天,
舒兰市、吉林市龙潭区
也分别发布了疫情防控信息
公 告
2020年9月25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在青岛港大港公司定期例行检测时发现2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该2例无症状感染者均为青岛港大港公司装卸工人,在9月19日装卸了来自境外进口的冷冻海鲜(该批进口产品尚未进入市场,已被全部封存,目前已检出部分阳性样本),在9月24日青岛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阳性,目前2例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为严防疫情输入我市,按照《舒兰市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防控触发机制》工作要求,坚决防范疫情输入我市,现对9月19日以来自青岛市市北区(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和李沧区(冻鱼储存地)返(来)舒人员采取如下管控措施:
一、自9月19日以来,从青岛市市北区、李沧区返(来)舒人员,必须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报备,如实报告出发地、出行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并签订《青岛市市北区、李沧区返(来)舒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如出现瞒报、漏报等情况,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二、对青岛市市北区、李沧区返(来)舒人员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青岛市市北区、李沧区返(来)舒人员管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官方公布相关地区风险等级前,青岛市市北区、李沧区等级暂时按照中风险地区管理(管理办法居家隔离14天,进、中、出3次核酸检测)。没有核酸检测阴性相关证明信息的人员,到达我市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三、通过社区、村(屯)排查,单位、学校、公共场所入门测温,医疗机构预检分诊,药店实名制信息登记等“哨点”发现的发热病人,实行就地隔离管控,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拨打120,专人专车送至发热门诊就诊,形成“闭环式”管理。
四、开放的室内公共场所要周密妥善安排落实限制人员流量、现场扫“吉祥码”、测量体温等措施。各开放景区要建立完善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错峰出行,禁止接待来自重点地区的旅游团组,减轻外来人员管控压力。
五、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变传统饮食习惯,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
六、广大居民群众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掌握从青岛市市北区、李沧区及境外旅居史返(来)舒人员线索的,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反映情况,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线索举报电话:0432-68260806。
同时,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议我市居民在国庆、中秋长假期间不要前往青岛市等疫情风险地区。
舒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
龙潭区关于加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李沧区
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9月24日,山东省青岛市报告新增2例无症状感染者。按照市、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要严格履行报告制度。9月19日以来从山东省青岛市返(来)龙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报告个人信息,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要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工作。各社区、村屯要对9月19日以来从山东省青岛市返(来)龙人员进行全面登记,对于市北区、李沧区返(来)龙人员开展持续性拉网式排查。重点通过大数据对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摸排掌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出租房、民宿、网吧、洗浴等各类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住宿人员登记制度,详细询问旅居史,如发现山东省青岛市旅居史人员立即报告。各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内部排查,并主动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报备。
三、要按照风险等级标准进行严格管控。山东省青岛市北区、李沧区暂按中风险地区进行管控,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工作。在官方公布相关地区风险等级后立即更新相应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对9月19日以来从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李沧区返(来)龙人员须提供抵吉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或“通行码”绿码,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须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期间每日向社区(村屯)网格员和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报告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向社区(村屯)工作人员报告,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
四、鼓励城乡居民互相监督。重点对近期从青岛市市北区、李沧区等疫情重点区域来(返)龙人员,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其本人及亲属未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登记并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接纳、容纳疫情重点区域人员居住,故意隐瞒不报的进行举报。
五、做好重点场所监管工作。水产品生产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企业、各公共场所、早(夜)市等重点场所,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商务、卫生健康、交通等部门做好冷冻食品、进口海鲜及其他生鲜产品等重点品种的溯源和抽查检测工作,认真做好重点领域消杀,及时消除疫情隐患。持续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市场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经营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确保全链条、全流程食品安全。开放的室内公共场所要周密妥善安排落实限制人员流量、现场扫“吉祥码”、测量体温等措施。
六、要持续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尤其是“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如非必要不要前往山东省青岛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备。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咽部不适等症状人员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继续提醒市民提高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餐。做好食品安全的五点要求,即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使用安全的水和食材。
七、履行义务。全体居民要遵守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决定、通知、通告,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指南,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了解相关信息请关注“精彩龙潭”微信公众号。不履行报告义务、违反防疫规定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63644178
龙潭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