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级干部贪污2000多万,在女人身上花了1200多万!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原正科级负责人王风昭贪腐案开庭审理,即墨区组织各镇街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及区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130余人,以远程同步观看直播的方式旁听庭审实况,“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即墨区纪委监委供图

5年间,贪污公款42次,总额达2000余万元。2020年8月18日,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法院对被告人王风昭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

责令退赔贪污违法所得2069万余元,退赔挪用公款违法所得750元。

依法变卖随案移送的三处房屋、五辆汽车及一枚DR戒指,并予以退赔,不足部分由被告人王风昭继续退赔。

经审理查明,2012年8月至2017年10月,被告人王风昭在担任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财政所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开发票、伪造领导签字、通过他人账户走账及提取现金等方式贪污2069万余元;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249万余元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

虚开发票、伪造签字,5年间贪污公款42次

“世间没有后悔药,自己做的事、犯的罪,就要付出代价。在办案人员的帮助下,我才清醒过来,认识到自己过去是多么愚蠢、可悲,竟然置纪律法律于不顾。”2019年11月22日,被即墨区纪委监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后,王风昭悔之已晚。

经查,2012年8月至2017年10月间,王风昭利用担任北安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开发票、伪造时任办事处主任签字、从个人银行账户走账及直接从财政所公户提取现金等方式,贪污公款共计2000余万元,用于包养情妇、购买股票和理财产品、进行期货交易及日常挥霍等。

在这5年间,他共计贪污公款42次。从起初的小心试探,到后来的放肆妄为,梳理这份冗长的“账单”,可以窥见王风昭的心态转变——

初任财政所负责人前三年,他并未染指公款。

2012年,他分3次贪污71万余元。

2013年则“按兵不动”,选择观望。因为一时没出问题,他的胆子渐渐大起来。

2014年共“出手”12次,贪污总金额也升至535万余元。当年4月到9月,他每个月都有“进项”,其中6月更是达到了150万元。

2015年再次偃旗息,之后他再无忌惮;

2016年分10次贪污583万余元

2017年分17次贪污近880万元。在这42笔款项中,最少的一笔为1.749万元,最多的一笔达160.17万元。

这一心态转变的过程在王风昭的忏悔中也得到了印证。据他回忆,“2012年8月将26万余元公款占为己有,是我第一笔贪污。当时心情很复杂,既害怕又担忧,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惶恐中度过,可过了些日子没有被发现,我就铤而走险,开始了第二次、第三次……

一边挪用公款炒股、办企业

一边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

食髓知味。那时的王风昭,又怎会想到不过短短5年,自己就完全堕落成了另一个人。“不单单是贪污公款数目巨大,他还挪用公款炒股、买基金、经商办企业,接受他人的吃请、礼品礼金。”办案人员介绍,“就像他自己评价的那样,‘利令智昏、几近疯狂’。”

王风昭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于2013年6月、2015年3月挪用公款共计近250万元,用于公司注册登记验资、购买理财产品等营利活动。整箱茅台酒、儿子结婚“表表心意”的礼金、高档跑步机……来自管理服务对象的“心意”,王风昭照单全收、来者不拒。

王风昭不仅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还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将党纪法规抛诸脑后。2012年4月,他在即墨区某村镇银行开设街道办事处对公账户,帮助在该银行工作的儿子完成揽储任务、提高绩效工资。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他为了帮助在银行工作的亲属完成揽储任务,又擅自将2000万元公款从青岛某银行北安支行对公账户转出,存至其亲属的银行个人账户内,之后又将这笔公款原路转回。干了一辈子财务工作的他,怎会不知其中风险?

“被告人王风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侵吞、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均应予惩处……”2020年8月18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风昭认罪认罚。

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

虚构支出一再涉险过关

42次伸手为何得逞?究竟是哪些环节出了问题?“蚂蚁搬家式”腐败背后暴露出的问题值得反思。

王风昭中专毕业后被分配到财政系统工作,长辈们觉得他端起了“铁饭碗”。王风昭自己也认为找到了用武之地。调到北安街道办事处后,他一干就是30多年,从一个记账员起步,逐渐升至经管中心主任、财政所长。“一路走来,风生水起、荣誉满满。一开始,自己十分努力,生怕工作上有闪失,可不知不觉就开始飘飘然,思想也在潜移默化中发生了变化。”王风昭回忆道。

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王风昭向办案人员坦陈了腐化堕落的诸多诱因。一是交友不慎、行差踏错,随着手里管的钱多起来,求他办事的“朋友”也多起来。“朋友”求他帮忙,他宁可挪用公款也不好意思拒绝。后来,在一帮损友的唆使下,王风昭开始包养情人,工资不够花便起了贪污公款的念头。二是心存侥幸、钻空子,由于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他不但能让出纳开出大额支票,还顺利躲过了银行流水、单据报销等检查,一再涉险过关。三是过分信任、缺乏制约,由于领导疏于防范,对财务管理方面过问少,一切交由他处置,使违纪违法成为可能。在他看来,“那个时候公款就像我自己的,随时可以打入自己的账户,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值得一提的是,寄望于炒股暴富也是王风昭觊觎公款的重要原因。2014年,股市形势大好,王风昭为谋求更大收益挪用公款。令他没想到的是,股市后来急转直下,挪用的公款被套牢。他只得“拆东墙补西墙”,找人开了许多发票,谎称办事处用款报销,补起了窟窿。

回顾那些荒唐过往,作为一名犯过错误的“老财务”,王风昭对单位领导、审计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分别提出了若干管理建议。比如,对单位领导,建议“与银行建立大额资金进出报告制度”“建立人员轮岗制度”;对审计部门,建议“对报销单据的审核,要比对签字人的真伪,防止冒领”;对财务管理制度,建议“财务人员要留有签字人员的字模,以备工作人员比对”。

落马后忏悔

像着魔一样贪图女色,同时包养多名情妇

“我非常悔恨,辜负了组织培养、领导信任,更对不起家人。我认罪认罚,希望有生之年回归社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王风昭在法庭最后陈述时追悔莫及。

我出身农民家庭,从一名财政所会计到负责人,用了23年。一步步走来,手中的权力一点点变大,虽然级别不高,但掌握财政大权的滋味让我逐渐忘乎所以。

2009年,我担任北安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负责人,随后认识了徐某并发展成情人。每月给她生活费,还买了轿车。我像着魔一样贪图女色,同时包养多名情妇,为女人疯狂花钱,没有了思想和灵魂,像行尸走肉般陷入不能自拔的境地。

2012年8月,我以虚开发票、伪造领导签字入账方式,第一次贪污了26万余元。此后,我陆续以该手段贪污。直到2017年不再担任财政所负责人,累计贪污了2000余万元。这些钱都被我包养情人、炒股、做贵金属期货、购买理财产品等挥霍了。

2013年,我和刁某等人合伙成立公司,我私自挪用50万元公款用于验资。

2015年,碍于情面,为了帮周某完成理财任务,又挪用2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

以前,我觉得自己做得天衣无缝,现在看来十分可笑。究其原因,还是利欲熏心、贪图女色。我在女人身上花了1200多万元,真是触目惊心!我包养的情妇即便拿走几百万仍不满足,不断敲诈勒索我,我饮鸩止渴妄图用钱摆平,终被举报,竹篮打水一场空。

对与错,有时就在一念间。自己没有把握住分寸,为了满足贪欲淫欲,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丧心病狂。如今,我非常痛恨自己的行为,为了女色铤而走险,沉迷于花天酒地、声色犬马,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最终身败名裂。伤害了太多的人,给国家造成重大的损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万死莫赎。

公职人员的权力是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是为老百姓谋福利的。权力是把双刃剑,如果想利用它谋私利,必将踏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希望广大公职人员以我为戒,警钟长鸣,谨慎行使权力,万不可心存侥幸,行差踏错走上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