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102批次样品,这两批次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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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2类食品共102批次样品。检测项目见官网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样品中,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中:食用农产品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朝阳区永昌综合市场胖姐豆制品店销售的黄豆芽(计量称重),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朝阳区永昌综合市场胖姐豆制品店销售的笨豆芽(计量称重),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报属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朝阳区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03日
附:关于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的小知识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以促进植物体内的生物合成和生物转移,不仅可防止落花落果、提高做果率、增进果实生长速度、促进提前成熟,还能达到改善植物品质的目的,同时它还有除草剂的作用。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国家已取消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申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 等物质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 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2015 年第 11 号)中要求,豆芽中禁止使用4-氯苯氧乙酸。
4-氯苯氧乙酸钠的残留就会在人体内的累积,长期食用会对人体产生蓄积危害。如使儿童发育早熟,女性生理发生改变,对人体有致癌、致畸的作用,即使有些危害不会在短时间内出现,但是长久沉积必然会给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检出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
(1)部分农户未了解国家规定的变更,继续使用此类药物;
(2)农户安全意识薄弱,无根豆芽便于清洗食用,市场需求大,为增加产量而添加;
(3)豆芽运输过程不耐贮藏,添加进去增加其抗逆性,并达到保鲜的目的。
来源: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