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2020年财务造假立案33件 呈现4个特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2月5日通报了证监会2020年案件办理情况。
高莉表示,财务造假案发领域增多,系统性、规模化特征明显,财务舞弊与其他违法行为相互交织。全年新增信息披露立案案件84件,其中财务造假立案33件,案件数量与去年基本持平。
一是案发领域延伸。除传统的IP0、持续信息披露、并购重组等环节外,财务造假在债券发行、新三板精选层等领域时有发生。
二是造假动机复杂,有的为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谋划系统性造假;有的为完成并购重组业绩承诺蓄意造假;有的为达到精选层财务标准粉饰业绩。
三是造假手法更加隐蔽,有的上市公司虚构境内销售业务、虚报出口货物销售收入,连续4年累计虚增收入70亿元;有的伪造银行回单虚增利润28亿元。
四是财务造假与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行为相互交织。有的大股东以对外投资的名义将上市公司资金非法转入个人关联账户,再以投资收益的名义流回上市公司虚增利润。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