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广西公办学校教育项目收费清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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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公布广西公办学校教育项目收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广西公办学校教育项目收费清单,并提出要对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收费项目进行清单管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除教育项目收费清单外,未经国家或自治区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严禁学校或其他机构以任何名义在学校内代收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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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截图
广西公办学校教育项目收费清单明确了公办高等(中职)教育收费、公办义务教育收费、公办高中教育收费、公办学前教育收费等四类的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文件依据。
公办高等(中职)教育收费内容
公办高等(中职)教育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考试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其中,服务性收费包括上机、上网、语音室使用、琴房使用服务费;校园网络入网、使用费;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信息检索查询、资料复印(制)费;借阅图书滞还费;学生宿舍热水费;补办证(卡)工本费;学校医院或医务室收费;车辆以及场馆等设施使用服务费;校园停车收费;培训费。代收费则有教材费,军训服装费,公寓用品代收费,专业服装及用品费,超定额水电费,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测试等各类考试报名费考试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体检费以及其它费用(学校代学生办理居民身份证、迁移户口等服务)。
公办义务教育收费内容
公办义务教育收费包括农村地区(县城及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收费、设区市(建成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设区市(建成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收费等。
公办高中教育收费内容
公办高中教育收费包括普通高中学校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服务费主要是学生宿舍热水费、遗失补办饭卡(IC卡)工本费、伙食费等。清单显示,公办高中学生首次办理饭卡(IC卡)不得收费,遗失补办饭卡(IC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元/卡,具体标准按实际成本核定。
公办学前教育收费内容
公办学前教育收费包括学前教育学校保教费、住宿费、代收费等。
清单对不少市民关注的高等(中职)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收费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如上机上网服务费收费标准最高为每小时1.5元,实行包月的,每生每月不超过30元,使用语音室、琴房服务费收费标准最高为每小时3元;校园网络入网费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50元/户(一次性收取),网络使用费最高标准不超过30元/户.月;借阅图书滞还费为收费标准为0.1元/册/天;学生因丢失或损坏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就餐卡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中必须使用或应当取得的证卡需申领补办的,学校可收取补办证(卡)工本费,每证(卡)不超过10元(校园一卡通不超过30元)。
值得注意的是,学校不得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商业保险,不得代收代办商业保险(费),不得从中收取任何形式的保险折扣或手续费。学生自愿参加保险的,由学生或家长自行向保险机构办理。
《通知》明确,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根据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开展,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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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来源:广西新闻网、自治区发改委、南宁日报
编辑:许程
审核:黄云霞、黄绍康
监制:欧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