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安保强行拖拽女乘客下车,当地妇联回应

期间女乘客衣服被扯坏,衣衫不整

针对“西安地铁安保人员拖离女乘客”事件,9月1日,西安市妇女联合会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正持续关注和跟进该事件。

同日,西安市市民热线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已接到多位市民反映该情况,相关职能部门正在调查。

警方已介入处理西安地铁内女乘客被保安拖拽下车一事。西安地铁方面也回应称,“涉事方报警了”。此外,交通运输部官方微博1日上午回应网友评论称,“已上报该事件,正在处理,谢谢您的关注。”

此前报道

8月30日,西安。

有网友爆料一名女乘客与一名男乘客在大雁塔地铁站内发生口角争执遭地铁保安制止,为保障车辆运营,女乘客被保安强行拖出车厢,期间女乘客衣服被扯坏,衣衫不整,尽管看到女乘客衣服被扯坏的不便,保安仍强行拖拽女乘客下车,遭网友质疑。

网友自称目睹经过

有自称目睹事件的网友称,该女乘客和一男乘客在吵架,男乘客动手打了女乘客,还弄坏了女乘客的伞。

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官方微博回应

西安地铁官微表示,8月30日下午,一女性乘客在3号线列车上与其他乘客发生口角,期间该乘客不断辱骂身边乘客并与部分乘客产生肢体冲突,严重影响了车厢内乘车秩序。

列车安全员在多次劝离未果后,安保人员与其他热心乘客一起将该女乘客带离车厢,期间因该乘客反应激烈,拒不下车。

为确保地铁行车安全,车站工作人员及时报警协助处置。随后该乘客在安保人员的陪同下,抵达目的地后自行离开,未对后续车厢内乘车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网友评论:

发生争执,不应该是两人同时带走调查么?

孰对孰错不好判断,但把女孩拉的衣不蔽体实在不该

律师表示

根据现有信息判断,西安地铁方面可以采取更恰当的方式介入处理,比如劝阻、协助沟通,或维持现场秩序,等到终点站或其他乘客都下车时劝离。地铁工作人员的处置措施应限制在其职权范围内,要文明、理性,要考虑到保护别人的形象和隐私。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认为,根据《西安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70条之规定“阻碍屏蔽门(安全门)、车门开启与关闭或者非法拦截列车、强行上下列车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对行为人进行劝阻和制止”,除此以外,保安不得侵犯乘客的人身自由。该乘客固然影响了车内秩序,但是保安无执法权,不能拖曳之。

综合:燃新闻、澎湃新闻、观察者网、网友评论等

编辑:孙露青 黄志航

统筹:王长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