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4天确诊102例,疑似源头出现38天超长潜伏期?

最近,福建的新一轮疫情引起关注。
自 9 月 10 日到至昨晚 24 时,福建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 102 例(厦门市 33 例、泉州市 10 例、莆田市 59 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尚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1 例(莆田市 21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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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疫情最新通报
图片来源:福建省卫健委
专家初步判断,本次疫情源头疑似为林某杰(新加坡入境人员)导致的传染链条。
根据官方公布,林某杰隔离过程「8 月 4 日从厦门机场入境——在厦门进行集中隔离 14 天——点对点转运至仙游县集中隔离点隔离 7 天——实行 7 天的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林某杰曾流动至毗邻枫亭镇的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
引起关注的是,林某杰在入境后 21 天的集中隔离期间,进行了 9 次核酸检测和 1 次血清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截至 9 月 10 日确诊,林某杰已经入境 38 天。
已经隔离 38 天,为何还会阳性?
可能原因一:漏检
隔离后检出新冠阳性,这样的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
早在 2020 年 2 月 6 日,就有报道杭州某医院的一位患者 CT 结果高度疑似新冠病毒感染,但连续 6 次核酸检测结果都为阴性,直到第 7 次才测出阳性得以确诊。
今年年初,大连市民政局局长汤易也在当地政府举行的疫情防控发布会介绍一例特殊病例:「有的做了 11 次核酸检测才显出阳性,有的地区检测 6 轮还有阳性病例出现。」
一个大家一直很关注的问题:到底要采集多少种、多少次样本,才能保证不漏检?
很显然,就目前来说,并不存在某种单一的、可以一锤定音的新冠检测筛查金标准。实际上不仅在筛检的场合,即使在最后的确诊阶段,各种不同的监测方法都依然存在不可忽视的「假阴性」率,区别只是程度的高低而已。
现有疫苗覆盖条件下,还出现另一个问题:接种疫苗会对抗体检测产生影响。
北京佑安医院感染综合科李侗曾告诉丁香园:「海外回国者需进行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接种疫苗三关,接种疫苗后,IgG、IgM 都阳性,经过一段时间后 IgM 会转阴,然后 IgM 的抗体持续阳性,此时检测抗体参考价值很低,如检出阳性,会将其忽略。」
不过,针对本次福建案例,李侗曾主任也表示,经过 9 次核酸检测加 1 次血清监测,同时德尔塔毒株有更高的病毒载量,核酸检测更易检出,漏诊的可能性极低。
可能原因二:超长潜伏期
另一种推测,是这个患者出现了所谓的超长潜伏期。
迄今为止,世卫组织认为新冠病毒的潜伏期在 1 至 14 天之间,欧洲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ECDC)认为平均期限为 5.1 天。一项系统回顾研究结果表明,COVID-19 的平均潜伏期为 5.6 天。其分布的第 95 百分位约为 11.2 天,而患者的平均年龄每增加 10 年,平均潜伏期增加 1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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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潜伏期:系统回顾和元分析》
图片来源:Rev Clin Esp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卢洪洲告诉丁香园:「本次案例中,不排除个别病例存在超长潜伏期的可能性。随着全世界感染人数的不断增加,新冠也可能表现出与大多数病例不同表现的个案。」
某病毒学专家表示,「超长潜伏期或者长期病毒携带者在其他一些病毒感染中也有发现,比如在脊髓灰质炎中,有些免疫缺陷患者感染后会长期排毒,甚至长达数年。尽管还不清楚新型冠状病毒是否也能在特殊人群中长期携带,但这种风险也需要考虑。」
不过,具体到福建这个病例,需要更详细地调查其暴露史,才能考虑是否存在超长潜伏期。
可能原因三:隔离中暴露感染
与此同时,隔离过程中暴露感染也是一种可能。
此前,在多地爆发的疫情中,有多次保洁人员被传染的案例。
今年 3 月 18 日凌晨, 陕西省卫健委也曾通报,西安市报告 1 例封闭隔离病区本土确诊病例。确诊病例刘某是西安市第八医院封闭隔离病区检验师,主要负责隔离病区内患者的核酸采集、实验室检验工作。
对此,李侗曾主任表示:「隔离酒店都为单间隔离,工作人员都会身穿防护服,被隔离者接触到其他感染者的可能性很小,被工作人员传染的可能性也非常小。」
「但是,如果环境消毒不彻底,就会出现物品与空气的流通问题,导致人员的暴露感染。」
北京积水潭医院呼吸科副主任医师王小燕同样表示,「隔离酒店一般比较注重防控人与人之间的传播,但对通过物品造成的间接传播可能容易忽视,因此在隔离过程中,应加强对于物品接触的防护措施。
隔离时间是否需要被延长?
尽管目前对于林某杰的感染途径并未定论,但显然,「入境 38 天才确诊」这件事引出另一个问题:现阶段,是否有必要延长入境后隔离时间。
在这件事情上,专家们都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首先,本病例中感染具体原因并不清楚,因此对隔离政策的制定并不具备关键意义。
王小燕主任认为,林某杰的病例是在入境后 38 天出现,但我们并不能确定前面 9 次的结果都是假阴性,因为不能排除隔离期感染的可能。
其次,解除隔离后转阳的人毕竟占极少数,而隔离政策的改变需要更多依据。
「大部分需要隔离观察的人群,在经过现有隔离政策后,都可以正确验明。」王小燕主任分析道,「像现在爆出来的这一例,其实是属于比较少的个例,所以暂时还不足以改变隔离期这种政策性的问题。」
事实上,公共政策的制定需要遵循综合协调的原则,而涉及新冠隔离政策制定则需更为谨慎,因为它同时影响医学、经济、社会稳定等多个齿轮。
卢洪洲院长认为,「目前,更应强调对隔离人员的核酸采样和标本运送的规范性,避免假阴性结果的出现。另外,保洁、保安一类人群相对接受能力弱、防护意识差,是发生感染的高风险人群,应加强对这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对这类人员日常工作中的操作监督至关重要。」
李侗曾主任同样不支持现阶段考虑「一刀切」的一律延长隔离政策。
「不如组织专家汇总国内这些解除隔离后转阳的案例,分析后再讨论延长的必要性,或是筛选出哪些特点人群,针对性延长隔离期。」(策划:carollero、gyouza、地猫)
题图来源:央视新闻
参考文献:
[1]J.A. Quesada,a A. López-Pineda,a,⁎ V.F. Gil-Guillén,a J.M. Arriero-Marín,b F. Gutiérrez,a,c and C. Carratala-Munuera.Período de incubación de la COVID-19: revisión sistemática y metaanálisis.Rev Clin Esp. 2021 Feb; 221(2): 10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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