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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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县司法局法治宣传小分队为村民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记者 魏红萍摄
天山网讯(记者魏红萍 通讯员白雪晴报道)“如今我们农村的资源和生态都得到保护和开发,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的发展势头也很好,现在有了乡村振兴促进法保护,日子会越来越红火。”10月20日,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八家户村村民王禹城说。
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全面指导和促进乡村振兴的法律,对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为了让乡村振兴促进法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提高全民参与乡村振兴热情,也为乡村振兴全面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乌鲁木齐县司法局组建法治宣传小分队深入乡村,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主题普法活动。
当日,法治宣传小分队驱车前往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八家户村、乌鲁木齐天山大峡谷景区、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方家庄村等地,向村民、游客、商户和牧民宣讲乡村振兴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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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小分队队员正在向商户发放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资料。记者 魏红萍摄
在八家户村,队员们向发展庭院经济、饲养观赏鸽的村民王秀花宣讲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意义。王秀花高兴地说:“我听懂了,这是专门为我们农民致富、发展经济的法律”。
在天山大峡谷景区、水西沟镇方家庄村,普法小分队走街串巷,向景区、饭馆、超市、公益站点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法治宣传活动,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
乌鲁木齐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王丽表示,通过此次宣传活动,真正让乡村振兴促进法走近群众、走入人心。下一步,乌鲁木齐县司法局还将把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