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发布:致全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者做好疫情防控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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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者:
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本土新冠肺炎散发病例和局地聚集性疫情,新的疫情呈快速发展态势,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巩固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广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向全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全市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者要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各项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积极主动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健康码、行程卡”双码联查,做好生产经营场所规范设置场所码、扫场所码、测量体温、一米间距、环境消杀等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健康监测,严格佩戴口罩、消毒,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及时掌握员工健康信息,加强生产、生活等场所的卫生巡查、保持清洁、通风和定期消毒等常态化措施并积极配合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要尽量减少召开员工大会和集中培训等人员聚集活动,倡导员工不参加聚餐、聚集性娱乐等活动。要密切关注疫情变化,非必要不要前往国内疫情发生地区和与病例活动轨迹关联地区,必须前往的,出行前须按要求报备,返回后按要求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
二、严格疫情防控纪律,维护健康市场秩序
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诚信守法经营,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加强自律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做到货真价实,明码实价,公平交易,不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强买强卖,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响应号召,疫情期间,凡要求暂停经营的行业,自觉停业,凡不允许经营的商品(药品),坚决不经营,自觉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严禁参与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及其他可能引发社会恐慌的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全市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者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抗疫必胜信心,团结一心,众志成诚,在全力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保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为稳定就业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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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元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2021年11月8日
拟 稿丨个私指导中心
来源:广元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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