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检察院牵头对接调研2021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近日,海南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淑萍,海南州医保局局长乜红霞一行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联点的大户村对接调研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调研组一行实地走访了解项目建设情况。杨淑萍指出,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要以乡村振兴为目标,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面貌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着力打造“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新时代生态宜居宜业的高原美丽乡村,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环境需要。

杨淑萍强调,在项目建设中,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广泛动员群众,加强村民对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持续推进乡村振兴,跟进“四不摘”工作要求,将农村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和农牧民生活品质,积极开展农牧民技能培训,因地制宜依托绿色农产品,鼓励年轻人返乡创业,热爱家乡、建设家乡,实现农牧民增收奔小康。大力弘扬“四好”教育(即党的领导好、习总书记好、社会主义好、民族团结好)主旋律,积极构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团结和睦相处的良好格局,移风易俗,同步完善《村规民约》制度建设。

杨淑萍指出,海南州检察院作为州级牵头大户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联点单位,今后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强沟通联系,持续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做好对接协调,签订共建协议,加强与海南州县有关联点领导和单位的沟通联系,全面了解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强化共建部门联动机制,完善美丽乡村省级、州级、江苏援建资金的监管落实。二要立足检察实际,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立足检察工作职能,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教育”三项服务职能,实现“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大目标,利用法律“七进”、干部下乡活动, 把法律送到农家,提供法律帮助,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一个“学法、懂法、信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要坚持生态优先,加大生态环保法律监督。在建设施工期间,对村域内非法挖沙取土,破坏耕地林地生态环境、污染水源、滥采古树等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对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要高度重视,及时启动州检察院挂牌督办机制,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来源:海南州检察院

制作:陶世秀

校对:李 辉

审核:马会平

(2021年第7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