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广发银行举报蓝光原董事长金融诈骗55亿,双方均否认

摘要:广发银行、蓝光发展均表示,经证实该消息内容不属实、举报信系冒充。
11月18日晚间蓝光发展发布消息称,公司注意到网络传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实名举报蓝光发展,并在网络上出现异常传播,蓝光发展表示,经证实该消息内容不属实、举报信系冒充。
蓝光发展表示,鉴于当前出现的恶意传播事件,公司已经信息备案、证据公证,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公司也将保留追究造谣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有媒体报道称,广发银行表示该网传消息为虚假信息,举报信系冒充,广发银行昆明分行党委书记兼行长本人声明其从未写过此封举报信,对该虚假举报信息给其本人和广发银行昆明分行造成的不良影响,其本人和广发银行昆明分行保留采取法律措施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11月17日,网上传出一则举报信,举报人为广发银行昆明分行党委书记兼行长朱少彦,举报信称四川蓝光地产集团原董事长杨铿与广发银行昆明分行副行长勾结,进行金融诈骗。
该举报信称,杨铿操纵旗下公司把早已出售的花间溪谷花园楼盘的大产权窃取到手,冒充蓝光的财产,通过抽换文书、添加、套打、翻印等伪造材料,勾连广发银行部分负责人二次盗押该行资金,金额达到5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