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遵义1集体拟获全国表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平安建设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四年一度的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活动。
2021年11月,各省级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机构,按照《关于评选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在公示的基础上,完成相关工作程序,推荐上报了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及其事迹。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初审和复审。经报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审议确认,拟表彰先进集体134个、先进个人130名。
自今日起至12月6日,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其事迹在媒体网站进行集中公示。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了解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拟表彰对象有意见,请通过后附二维码向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日
先进集体
贵州省
赤水市委政法委
近年来,赤水市委政法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决策部署,以建强一套组织体系,提升政治“引领力”;建立一套指挥体系,提升基层“治理力”;依托一套操作体系,提升为民“服务力”;完善一套保障体系,提升工作“推动力”四个一提升四力,有力推动平安赤水、法治赤水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荣膺2016—2018年度平安贵州建设先进县、全国法治先进县和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群众安全感测评连续4年保持贵州省前列,群众安全感连续2年实现100%,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连续4年居遵义市前列。
铜仁市松桃县太平营司法所
近年来,太平营司法所以市域社会治理为契机,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以人民调解助推诉源治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平安街道建设取得新成效。创新汉苗“双语”普法新模式,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建立“1+3+N”非诉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两借一无”人民调解工作方法,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切实解决群众诉累问题;推行来电办、掌上办、不见面办工作机制,开展“网上网下线上线下”远程公共法律服务,成功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开展法治讲座265场次,编写“双语”法律宣传手册20余套,提供法律建议77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4.9万人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000余件。
黔东南州信访局
近年来,黔东南州信访局深入推进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推动信访问题“事心双解”;持续推进领导干部“三级二次”接访,努力将信访部门打造成疏导群众情绪、沟通群众感情、化解群众怨气、解决群众困难的“人民群众之家”;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网上阳光信访。2017年以来,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依托各级综治中心,推进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向基层延伸,形成信访联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的良好格局。自2017年国家信访局开展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创建以来,全州共成功创建“三无”县11个,创建率居全省首位。
毕节市纳雍县公安局龙场派出所
近年来,龙场派出所灵活运用“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将辖区24个村有效划分为164个网格进行有效管理,形成部门联动、群众联防、村民互助、邻里守望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将30余件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一系列重大项目在辖区内开工建设,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同时,创优服务,在户籍大厅设置照相馆,免费提供照相服务,为群众节约照相费用6万余元,用心打造警爱民、民拥警的和谐警民情。
黔西南州兴义市人民法院
近年来,兴义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平安兴义建设工作大局,深入实践“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和“司法为民”的宗旨,公正、及时审理各类案件。近五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949件,审结4728件;受理民商事案件61991件,审结55970件,结案标的额92.1亿元;受理执行案件37007件,执结32998件,执结标的额47.16亿元。积极探索新型办案“四化”工作模式,即“执行模式标准化、执行管理精细化、执行事务集约化、执行惩戒常态化”。2019年,刑事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庭先进集体,执行局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嘉奖;2020年,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长期、超审限未结案件清理专项工作先进单位;五年来荣获省部级以上集体表彰7次、个人表彰28次。
先进个人
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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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嫄,女,穿青人,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她曾办理袁仁国受贿案、张仕福受贿案、蒲明忠受贿案、罗鹏贪污案等一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有4个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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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凯鹏,彝族,六盘水市水城区委政法委副科级干部。工作中他紧紧围绕“平安水城建设”总体目标,努力推进“一张网”社区服务治理,调整划分网格2387个,推动组成“十联户”单元17424个、联户长17424个,为用户免费安装“平安乡村”庭院视频监控17000余个,重点部位监控覆盖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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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夏,女,安顺市普定县补郎苗族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她在工作中累计化解矛盾纠纷130余件,实现了矛盾纠纷处理归口的科学分流。补郎乡未发生群体性上访,未发生去县、赴市、到省、进京群体性上访及非访事件。
廖海梅,女,壮族,锦屏县敦寨镇新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她引进并服务好扶贫车间,安置群众就地就业51人次,成立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义务治安联防队,把社区划分为4个网格、83个“十联户”,明确32名网格员,全面推动群防群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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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袁航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贵州日报
编辑:李京湄、丁一、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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