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一国企遭电信诈骗582万 经办人涉嫌渎职犯罪被双开起诉

2020年11月4日,国有控股的四川省宜宾市蜀南竹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遭遇电信诈骗,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夏娟在没有完成审批手续前,将582万元公款支付给电信诈骗分子,造成了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12月9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获悉,此案中帮助诈骗嫌疑人洗钱的三名被告人被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六个月,同时被诈骗的宜宾市蜀南竹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原副部长夏娟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其涉嫌的犯罪问题也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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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日,宜宾市纪委监委公布夏娟被双开的通报。图片来源/廉洁宜宾
宜宾市蜀南竹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蜀南竹海旅游公司)是由宜宾当地国资委绝对控股的国有公司,负责当地著名的蜀南竹海景区相关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权威资料显示,2020年11月4日11时许,蜀南竹海旅游公司计划财务部时任副部长夏娟接到单位同事电话后,加入一个某社交平台的工作群,在群内被他人冒充董事长名义行骗,在没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夏娟先后按照所谓董事长的指示,用其任职的蜀南竹海旅游公司账户向个人账户先后转款六笔共计582万元。
案发后,宜宾警方很快介入了案件的调查,根据款向的流向信息,锁定了为582万元赃款“洗白”的王帅、文红亮、杨新金三人,警方在案发后两个月内分别将三人逮捕并移送检方审查起诉。长宁县法院2021年3月至4月间分别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八千元。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宜宾还没有公布去年11月4日发生的这起涉及582万元的电信诈骗案件最终处理情况,实施诈骗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具体信息也尚未公布,但法院最终的判决显示,被判处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杨新金就是在同案犯李某的授意下,新办了银行卡和电话卡并提供给洗钱团伙用于洗钱,其目的就是瓜分截留钱款。在夏娟被诈骗582万元当日,这笔资金先后分三笔转入杨新金提供给他人使用的银行账户296万元,又于当日通过杨新金银行卡转到了其他账户,完成了洗钱的第一步。
除了帮助诈骗团伙洗钱的杨新金等三人被刑事处罚外,被直接诈骗的夏娟也被调查、处理。官方简历显示,1975年9月出生的夏娟拥有在职大专学历,2000年7月参加工作,从2012年9月开始,就在蜀南竹海旅游公司财务部担任相关职务。
宜宾市纪监委今年11月1日通报称,夏娟身为国有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多次在无审批手续或付款依据不全的情况下违规支付款项;在“11.4”诈骗案中,“严重不负责任,未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未经审批,擅自安排出纳支付款项,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宜宾市纪监委认为,夏娟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应予严肃处理。今年11月,依据有关规定,经宜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当地决定给予夏娟开除党籍处分;蜀南竹海旅游公司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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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蜀南竹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管理的蜀南竹海景区。图片来源/蜀南竹海官网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全国各地警方发布的通告和新闻报道中发现,针对财务人员实施的诈骗仍然高发、多发,且单起案件损失金额都特别大,2015年贵州都匀某单位甚至被诈骗1.17亿元。
一位从事反诈工作的资深民警对记者表示,蜀南竹海旅游公司这起案涉582万元的案件暴露了该公司财务制度和管理上仍然有明显的漏洞,才会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警方提醒到,各企业、单位的财务人员转账汇款前应严格落实向相关负责人员电话汇报、视频汇报,在未得到核实确认的情况下绝不转账;绝不加入未经真实电话、视频核验的以工作等相关名义为由的QQ、微信等虚拟社交群;使用对公账户转账时严格遵守双人双秘钥制度,绝不能一人完成转账汇款。
上游新闻记者 胡磊 实习生 冷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