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鄂尔多斯“双减”实施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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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上午,我市召开《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双减”工作的总体情况和有关安排。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日,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实现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对标对表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我市“双减”《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鄂尔多斯的“双减方案”
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一起来详细了解
严格控制作业总量
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加强作业指导监测
学校要把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纳入课后服务内容,合理安排教师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全批全改作业,加强面批讲解,切实提高作业批改质量,认真分析学情,及时做好反馈,做好答疑辅导。作业必须在课内布置,教师不得通过手机、互联网平台等形式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线上提交作业。严禁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和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科学利用课余时间
家长要引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每天自主开展不少于1小时适宜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初中生达到9小时。
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
各旗区、各学校要按照“一地一案”“一校一案”的要求,以学期为单位,制定课后服务具体举措。坚持“家长自愿参加、学生自愿选择”的原则,履行学校立项、学生申请、班级审核、统筹安排、报备审查、公示监督工作程序,积极推行学生网上报名选课机制,建立家长学生自愿参加承诺制度,让家长放心参与,学生全面成长。各旗区、各学校要做到家长和学生课后服务内容知晓率百分之百、校区功能室开放率百分之百,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工作日全覆盖。
合理规定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春季学期原则上小学不晚于18点30分,初中不晚于19点。秋季学期原则上小学不晚于18点,初中不晚于18点30分。实行夏时制的旗区自行确定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并提前向市教体局报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服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实行弹性离校,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不得要求学生在课后服务结束前离开学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走读生自愿参加,严禁强制或变相要求,走读生自习班结束时间不晚于20点30分。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结束时间要充分保障学生就寝前准备与睡眠时间,原则上小学生就寝时间不晚于21点20分,初中生就寝时间不晚于22点。
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
课后服务要以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和形式。项目设置上按需提供“菜单式”服务,供学生选择;内容上按照“兴趣+特长”的方式,组织学生自主学习、自主作业、自主阅读,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打通学生个性发展通道;积极探索“选课走班”和“分层辅导”模式。建立学生清单、家长清单和项目清单,根据学生的学情开展分类指导和答疑辅导,组织教师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答疑辅导,指导其认真有效完成作业。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提升其综合实践能力。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进行集体教学、讲授新课等变相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活动。
明确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畴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凡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内容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体育(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劳动、信息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严控校外培训时间
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点30分,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点。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常态化开展巡查巡访、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积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理控制学生连续线上培训时间。
建立校外培训材料管理机制
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
规范培训服务行为
鼓励线下培训场所加装人脸识别系统和课堂录播监控系统。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学科类培训机构实施信息公开制度。
统筹兼顾学前和高中减负工作
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面向学龄前儿童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参照本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加强学校考试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等级制,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1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1次期中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按有关规定执行,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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