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提前安排全年市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加大重点项目储备

1月18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上海市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情况。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华源表示,《2022年上海市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分为五个方面,具体政策措施24条。其中在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共有5条政策措施。
一是全力落实重大项目年度投资目标,提前安排全年市重大项目投资计划,按月细化投资计划,发挥重大项目对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民生改善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是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立健全“精准对接”服务机制,形成以项目为中心的工作链,及时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
三是加大计划新开工项目协调力度,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创新优化投资审批程序。房建领域全面实施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合并审批改革,城市基础设施领域部分节点工程继续试点开展审批程序由三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优化为两阶段改革。市政线性工程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实际,在总体方案稳定的基础上,可以采取分期(段)供地、分期(段)核发规划土地许可。
四是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加快推进一批事关城市长远发展和安全保障的港区、航道、铁路、轨交、水利、地下管线等工程。同时,积极布局新网络、新设施、新平台、新终端为代表的“新基建”项目。
五是加大重点项目储备,用好“十四五”重点项目库、专项债项目储备库、REITs项目储备库,不断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做深、做细、做实目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