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阳信高速公路线路走向,茂名这个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公示

茂名高州飞洒岭县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公示

茂名高州飞洒岭县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已经完成市级有关单位征求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2月11日起至2022年2月17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可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高州市站前路2号高州市林业局生态保护股(信封请注明自然保护区公示)

邮编:525200

附件1:

茂名高州飞洒岭县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理由

根据《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0-2035年)》,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阳信高速”)工程是省高速公路路网规划“七横”潮州饶平至广西玉林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主线已列入广东省2020年至2025年高速公路建设计划,是广东省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粤发改重点〔2021〕95号)。项目建设是完善广东省高速公路网布局,增强粤港澳大湾区对粤西的辐射带动作用,改善区域交通运输条件,实现粤港澳大湾区与粤西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产业融合发展的需要,是构筑广东省沿海经济带西翼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全面联通格局,其建设是积极参与新兴市场、持续扩大广东经济腹地的需要。根据阳信高速公路项目资料,工程线路需穿越飞洒岭自然保护区,同时工程需使用保护区土地。阳信高速公路永久用地面积共6.1636公顷。为积极推进省重点建设工程阳信高速公路的建设,加快推进工程穿越环境敏感区前期工作,拟将工程在飞洒岭自然保护区内的永久占地及影响区域调出自然保护区范围。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重要线状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穿越环境敏感区前期工作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6〕174号)“对确需穿越自然保护区、……允许将线路走廊调整为非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并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区外缘补划不少于调出面积的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根据《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自然保护区的调整,不得缩小核心区、缓冲区面积,应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不破坏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的完整性,不损害生物多样性,不得改变自然保护区性质和隶属关系。对面积偏小、不能满足保护需要的自然保护区,应采取积极措施扩大保护范围”。将项目工程占用及周边影响区域调出保护区范围后,必须落实占补平衡原则。经科学考察,保护区原范围西南侧山体森林覆盖率较高,生态公益林比例高,且蕴含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生物多样性高,可保护属性强。将该区域调入保护区范围,可以满足保护区范围调整占补平衡的需要,确保调整后保护区总面积不减少。同时,增加了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的可保护属性和自然保护区整体的保护价值,妥善解决了自然保护与发展之间的问题,兼顾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

附件2

茂名高州飞洒岭县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

根据阳信高速公路项目资料,高速公路在保护区西南角、南部区域主要以路基形式穿越,在保护区东南角区域主要以桥梁形式穿越,本次调整将线路路基实际用地范围、桥梁垂直投影永久用地范围调出保护区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四条“确定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界线,应当兼顾保护对象的完整性和适度性”的要求,兼顾后期保护区的勘界立标的可行性,因此将线路路基实际用地范围、桥梁永久用地范围(6.1636公顷)结合地形及保护区原边界走势造成的保护区破碎化范围(1.6375公顷)调出,调出面积共计7.8011公顷。

拟将保护区原范围西北部资源情况较好的区域调入保护区范围,调入区域共计8.7252公顷,全为乔木林、一般公益林、林地保护等级为Ⅱ级,全为水源涵养林,起源为植苗,权属属集体所有,优势树种为马尾松。该区域资源丰富,环境良好,且全为水源涵养林,调入后增加了保护区的可保护属性。

本次调整,拟将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影响区域调出保护区范围,调出面积7.8011公顷。为满足保护区占补平衡需要,确保调整后保护区总面积不减少,拟将保护区西北部生态质量较好的林地调入保护区范围,调入面积8.7252公顷。保护区范围调整后,面积增加了0.9241公顷,调整后保护区实际总面积为1167.3953公顷。(详见附图1)

受保护区建立时历史条件和认识能力等的限制,当初未开展保护区的功能区区划工作。由此,在掌握了更全面的资源本底、主要保护对象、自然环境等资信息基础上,结合范围调整,按《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技术规程》(GBT35822-2018)的要求,对功能区进行了区划。

经科学考察分析,同时统筹考虑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结合范围调整,按《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技术规程(GBT 35822-2018)》的要求,对功能区进行了区划:保护区核心区面积426.9043公顷,占保护区面积的36.57%;缓冲区面积417.7060公顷,占保护区面积的35.78%;实验区面积322.7850公顷,占保护区面积的27.65%。(详见附图2)

附图1:茂名高州飞洒岭县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示意图

附图2:茂名高州飞洒岭县级自然自然保护区调整后功能区划图

来源:高州市政府网 粤西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