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建立日调度制度,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

在3月1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第39场新闻发布会上,省民政厅副厅长杨春霆表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特别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民政部门应有的政治担当。

据悉,这次疫情以来,吉林省各级民政部门坚决扛起底线民生保障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以实际行动服务好疫情防控大局。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第一时间部署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落实社会救助责任,“兜”住最困难群体,“保”住最基本生活。

二是夯实政策措施。各地全面落实低保渐退、单人户保、简化临时救助程序等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长春市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简明指引》,提出十项具体措施,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吉林市提前下达3月份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向30360户40005人发放救助金2644万元。

三是抓实主动救助。指导各地采取有效方式主动了解辖区内困难群众需求,对因疫致困家庭和个人采取特事特办方式,给予先行救助。疫情发生以来,发放临时救助金145万元,救助近千人。

下一步,省民政部厅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从4个方面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一是简化救助流程。将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做到当日审批、当日发放救助金。在个人承诺前提下,由村(社区)审核、乡镇(街道)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备案,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审批后可按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先行给予1个月临时救助。

二是保障重点对象。督导各地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和定期探访工作,强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日常照料服务责任和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帮助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护工作,及时给予必要帮助,确保“生活有人保障、生病有人照护”。

三是快捷发放资金。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快捷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加大分层分类救助力度,突出对未成年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重残重病人员的救助保障,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是开辟绿色通道。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生活状况,对基本生活困难家庭或个人及时给予救助。同时,建立日调度制度,及时跟进、动态掌握相关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求和救助保障情况,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在此期间,有救助需求的困难群众,可通过省民政厅网站首页“便民服务”栏目中公布的各地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电话进行咨询,民政部门会第一时间受理。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昕/文 罗浩/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