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
3月27日,兰州市城关区在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经风险研判,现提醒广大群众落实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请3月25日17:43--3月27日2:00期间乘坐出租车甘A85796(支付名:王某明);
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兰州市城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7日
来源丨兰州市城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辑丨窦虹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