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轨道车站、列车内拟禁止擅自表演歌舞或进行网络直播

3月29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兰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的说明。奔流新闻记者注意到,《条例》明确禁止在车站和列车内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进行网络直播等行为。

据了解,《条例》提出,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履行维护车站和列车内秩序,安排工作人员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巡查频率不应低于每三小时一次。同时,明确了12类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禁止行为,其中包括在轨道交通车站、通道、出入口和出入口周围五米范围内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摆摊设点等;在车站、列车内推销、售卖产品或者服务、发放广告、进行扫码推广活动;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倚靠侧板、逆行、推挤、嬉戏打闹;在车站、列车内、出入口等处,躺卧、踩踏座椅、乞讨、大声喧哗或吵闹、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擅自表演歌舞或者进行网络直播。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张鹏翔

编辑丨窦虹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