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严管,湛江公安坚决向校车安全隐患说不!

据湛江政法:
近日
雷州警方在日常工作中
发现一辆普通7座面包车“客串”校车
里面居然满满地“塞”了17个娃
该情况属于严重超载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24日16时许,雷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乌石中队民警在覃斗镇下海村委会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面包车里人头攒动,有超员嫌疑。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检查,发现该面包车是覃斗镇某幼儿园用来接送学生的“校车”,车内“塞”满了该幼儿园的小朋友。由于空间狭小,小朋友们大都是坐在临时放置的小胶板凳上,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经查,该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9人,超员12人,超员达171%,属于严重超载。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民警将车上小朋友分别转运到指定地点,安全交到家长手中;同时,民警将该“校车”及驾驶员带回乌石中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核查,以上面包车系在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即校车标牌)的情况下,提供校车服务,接送幼儿园学生,违反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雷州市公安局对涉案车辆进行查扣,下一步将依法对涉案驾驶员作进一步处理。
“黑校车”载人既违法又危险
家长千万不能把危险当便利
置孩子的安全于不顾
为了孩子的安全
请家长选择正规校车
乘坐“黑校车”的危害有哪些?
1.“黑校车”无营运资质,司机通常没有校车驾驶资格而从事校车运输。这些车辆大部分车况性能较差,甚至还有即将报废的车辆,通常存在超员、超速、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安全隐患较大。
2.驾驶室内因超员拥挤,很容易挡住右边的后视镜,影响驾驶员观察右边道路车辆、行人等交通状况,人为形成视线盲区,不利于行车安全。而且,超载的人员在车上处于完全没有保护措施的状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运营“黑校车”需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拒绝“黑校车”,用心护成长
湛江公安将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
严厉打击校车超员、超速
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黑校车”
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来源:雷州市公安局、平安湛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