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政着力落实小微企业留抵退税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江斌伟)今年,自治区财政着力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在退税进度上优先安排小微企业,确保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在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到位。这是记者4月7日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的。

3月31日,自治区财政厅迅速分配下达中央财政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82.65亿元,同步调拨库款。并指导各地县全面落实留抵退税政策,做到应退尽退,足额保障退税资金需求。

扩大留抵退税范围,财政保障更加有力。2022年,中央决定实施更大规模留抵退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公告第14号),留抵退税范围从先进制造业企业(含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的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等行业企业。自治区财政厅全力做好支持增强基层保障“三保”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能力,促进基层财政平稳运行。新政策从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退付比例达100%,政策落实更加扎实。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将增量留抵退税额由60%比例提高到100%,支持力度更大。同时,在退税进度上优先安排小微企业,确保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在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到位。并对留抵退税实行国库单独拨付,按退付计划及时向县(市、区)调拨库款,逐月预拨、滚动清算,确保县(市、区)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退税所需资金。

退付方式直达快享,受益更加简便快捷。今年国家继续将小微企业和制造业作为重点支持的领域,留抵退税的方式从原来的结转下期抵扣,即企业产生销售后再抵扣,改为购进即退税。同时退税补助纳入财政直达资金范围,实时反映、动态监控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确保及时足额退付留抵退税金额,直达市场主体。留抵退税在进一步增加企业现金流,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发挥较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