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参保公告

那曲市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参保公告
凡我市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现役军人)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可按规定以个体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区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区外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参保对象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社会保险。
2.凡年满16周岁(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未满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在那曲市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谋职业以及其他形式灵活就业的人员(不限户籍),符合条件的可自愿申请参保。
二、办理参保登记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12月25日
三、首次参保登记所需材料
1.本地户口:身份证复印件、参保申请表(一式三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划分区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8张二寸照片(不限底色)。
2.外地户口:身份证复印件、居住(暂住)证复印件、参保申请表(一式三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划分区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8张二寸照片(不限底色)。
3.对于首次参保登记年龄男性超过50周岁、女性超过40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确定参保账户性质。
四、缴费渠道
可到那曲市税务大厅(浙江中路105号)现场办理,也可通过支付宝网上缴费。
五、缴费时间
本年度社平工资公布后至2022年12月25日前,逾期未缴费的不得事后补缴。
六、特别提醒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根据《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藏人社发〔2018〕138号)规定,缴费基数设为6个档次,即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100%、150%、200%、300%、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年度内不得变更,缴费比例均为20%。
2.临近退休人员未达到相应缴费年限要求,可先按2021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8839元的基数核定缴费,待2022年度社平工资发布后,进行差额补收。
3.为保证参保人信息的真实有效确保基金安全,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登记须由本人办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那曲市社保中心 0896-3822048
主编:杜 林 春
责编:次旺 塔培
编辑:才仁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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