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浑江区部分封控区管控区防控级别的通告(第287号)

根据国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市、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4月16日起,对浑江区以下区域防控级别进行调整:

一、对东兴街道东悦丽庭小区(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解除封控区管理措施,按防范区管理。

二、对红旗街道建设社区矿务局85号楼、工商楼、教委楼、天成楼、市人保楼、交通局楼、老曹楼、小服装厂楼、市政楼、绿苑小区(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红旗街道建行社区矿务局楼(6号楼、21号楼、22号楼、28号楼、29号楼、30号楼、31号楼)、服装厂家属楼,红旗街道建行社区矿务局楼(53号楼、66号楼、76号楼)解除管控区管理措施,按防范区管理。

白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浑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