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公安“亮剑”静态停车

随着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向好,各项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城区各主要道路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日益突显,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出行。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静态车辆停车秩序,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集中开展静态停车秩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将聚焦“整治车辆违停行为、治理占用停车泊位行为、调整道路停车泊位、推进停车设施信息化建设”四项重点任务,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停车秩序,净化静态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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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车辆违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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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街”路段违法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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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左侧或中间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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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排、多排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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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公交站点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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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网状线、人行横道线停车
06
交叉路口50米以内停车
07
逆向停车
08
小区消防通道停车
09
在停车泊位内停车时不符合顺向、入位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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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禁停标志路段停车
此外,交警部门还将严格管理非机动车停车秩序,严禁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停车泊位停放。有非机动车停车带的,统一整齐摆放到停车带内;没有非机动车停车带的,要集中统一整齐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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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占用停车泊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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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设置隔离桩、隔离栏、地锁,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损坏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施,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等违法行为,将联合区城管、应急局等部门进行集中统一清理,做到发现一起,收缴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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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全面清理城区街路两侧和开放小区内的“僵尸车辆”。
“僵尸车辆”包括:
(1)三年及三年以上未参加检验,已经达到报废标准,占用公共停车位停放的机动车;
(2)车辆作为办公、存储货物、人员休息等用途使用,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停放的机动车;
(3)瘪胎以及轮胎、驾驶座椅、方向盘等关键车部件缺失,明显停止使用,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停放的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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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对摆放销售二手机动车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对经营业主予以警告;不听劝阻警告的,交警部门将会同各区城管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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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道路停车泊位
按照“取消一批、施划一批、盘活一批”原则,清理取消因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影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的,以及周边停车场能够满足停车需求的停车泊位;在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不能满足停车需求的区域,选择具备条件的公共场地施划一批停车泊位。同时,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将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内部停车场,以及商业设施、场馆等停车场对社会开放。
推进停车设施信息化建设
采取及时复划不清晰停车泊位标线,维护缺失残损的禁停标志标线;更换补设损坏、缺失的各类停车管理信息告示牌;加快现有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智能化改造;公共停车场接入全市智慧化停车平台等措施,逐步推进城市停车设施信息化建设。推动智慧化停车平台和电子支付平台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提升停车管理服务水平。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采取引导和严管相结合的方式,坚决纠治车辆乱停乱放、非法占用停车泊位等影响交通秩序的顽瘴痼疾。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积极配合、积极宣传,让我们共同营造锦城。来源:锦州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