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安破获8起!云南警方通报十起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

一、昆明官渡“1·10”制售假冒知名白酒案
2022年1月,昆明市公安局在官渡区小板桥侦破一起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白酒案,打掉一个加工假酒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查获大量假冒国内某知名品牌的白酒538箱。经查,2021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等人,通过网上购买散装白酒、空酒瓶、标签包装等原材料,然后进行灌装封装,冒充知名白酒,对外批发零售,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二、昆明呈贡“5·21”销售假冒某商标电缆线案
2021年5月,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破获一起销售假冒某品牌电缆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经查,2021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人未经某电缆线品牌方授权,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他人商标标识,冒充某品牌电缆线,在官渡区某五金商城商铺等地对外经营销售,现场查获假冒电缆线6000余卷。
三、昆明官渡“2·2”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2022年2月,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破获一起销售侵权复制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查获侵权复制品光盘45909碟、U盘1807个。经查,犯罪嫌疑人赖某某通过多种渠道购买盗版光盘、影碟等侵权复制品,在某商贸城其影音店对外销售牟利。
四、怒江“11·8”销售假冒品牌商标运动服案
2021年11月,怒江州公安局侦破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现场查获假冒品牌商标运动服、运动鞋1100余件,其它假冒运动服饰品900余件。经查,2018年10月以来,李某某、赵某某等人从广州等地购买印有某知名品牌标志的假冒运动服、运动鞋及其他服饰品,在泸水市六库镇某运动服装店对外经营销售,涉案价值380余万元。
五、红河河口“12·8”销售假冒某商标化妆棉案
2021年12月,红河州河口县公安局侦破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查获假冒某品牌化妆棉1000余件。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守等人未取得注册商标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相同商品上使用某品牌化妆棉商标标识,打着商标权人的名义对外销售,涉案价值41.5万元。
六、昆明经开“3·10”制售假冒涂料油漆商标标识案
2021年7月,昆明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侦破一起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现场查获假冒多个品牌的涂料油漆桶1.2万个,铁质桶、顶盖、底盖等制假原材料一批。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碧未取得合法授权前提下,在昆明市经开区阿拉乡某厂房内,擅自伪造、制造假涂料油漆桶,以批发零售方式对外销售,累计制售数万个。
七、昆明官渡“8·20”销售假冒某商标安全气囊案
2021年8月,官渡公安分局侦破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现场查获大批待销售的假冒某商标汽车安全气囊。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吴某群、罗某清,在昆明市官渡区雨龙村某汽配公司长期从广东佛山、广州进货,对外经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汽车安全气囊,累计8000余个,涉案价值达240万元。
八、昆明官渡“2·16”销售假冒某商标种子案
2022年2月,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破获一起销售假冒某注册商标种子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查获假冒某注册商标种子包装袋1000余个,散装种子原料一批。经查,2021年10月,犯罪嫌疑人彭某某、李某某等人,分别从红河弥勒等地订购散装假种子,印制假冒商标包装袋,在昆明官渡大羊甫村某出租房内进行染色搅拌、包装封口,制作成假冒品牌种子。
九、昆明“3·28”销售假冒某商标茶叶案
2022年3月,昆明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销售假冒某知名品牌普洱茶案,抓获嫌疑人5人,收缴假冒某知名品牌茶叶650余饼。经查,犯罪嫌疑人单某某等人在官渡区某超市内,通过一些小作坊低价购买茶饼,经过粘贴商标、改换包装等方式,假冒某知名品牌茶叶高价对外销售,涉案价值50余万元。
十、昆明安宁“3·28”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日化品案
2022年3月,昆明市安宁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假冒某知名品牌日化品案,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假冒6个品牌84个品种的洗发水、沐浴露等41243瓶,涉案价值15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侬某某从外地购进假冒品牌洗浴用品,存放于安宁市某仓库,伺机对外销售过程中被查获。
云警小讲堂
知识产权犯罪涉及的刑法罪名
假冒注册商标罪
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3条规定,构成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4条规定,构成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5条规定,构成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假冒专利罪
是指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6条规定,构成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侵犯著作权罪
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条规定,构成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8条规定,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罪
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构成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
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
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利剑高悬,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同时,打击保护工作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购物时要选择正规商家和正规平台,一旦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形成警民携手、共同打击犯罪的强大合力。
来源:云南警方
责编:杨蓉 实习编辑:许妍茹
编审:周晓雪
终审:周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