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各地市州GDP排名——乌鲁木齐一城独大,克拉玛依人均GDP全国第二

新疆现辖4个地级市、5个自治州、5个地区等14个地级行政区,面积166.5万平方公里,排名34个省级行政区第1;七普人口2585.2万,排名34个省级行政区倒数第21。2021年,新疆GDP为15983.65亿元,排名大陆31个省级行政区倒数第23,实际增速为7.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辖3个县级市、7个县、1个自治县,并名义上管辖塔城地区和阿勒泰地区;因其行政区划的特殊性,下文中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与伊犁州直属县市一起排名。

(1)乌鲁木齐市GDP为3692亿元,排名新疆14地市州第1,是新疆唯一GDP超过3000亿元的地级行政区,而且遥遥领先其他地级行政区;西宁市GDP占青海省全省GDP的23%,省会首位度排名全国第18。

(2)昌吉州、阿克苏地区、伊犁州直属县市、喀什地区、巴音郭楞州、克拉玛依市的GDP总量介于1000亿元至2000亿元之间,处于新疆第二梯队,克拉玛依市GDP首次超过1000亿元。喀什地区仅以1100万亿的优势超过巴音郭楞州,排名新疆14地市州第5,明年的名次可能有变化。塔城地区和哈密市的GDP总量介于500亿元至1000亿元之间,处于新疆第三梯队。和田地区、博尔塔拉州、吐鲁番市的GDP总量介于400亿元至500亿元之间,处于新疆第四梯队,这三个地市州相互之间差距不大。克孜勒苏州是新疆唯一少于200亿元的地市州。

(3)新疆14地市州GDP名义增速均超过10%,介于10.6%至21.2%之间,最低的乌鲁木齐市为10.6%,最高的昌吉州为21.2%。昌吉州超过20%的增速主要得益于煤炭开采、石油化工和电力热力的快速增长。

(4)新疆14地市州GDP实际增速介于5.2%至10.1%之间,平均值7.1%;最低的克拉玛依市为5.2%,最高的哈密市为10.1%。

(5)在新疆14地市州人均GDP排名中,克拉玛依市排名首位,超过21万元;和田地区排名末位,仅为1.8万元,是克拉玛依市的8%。克拉玛依是新疆面积最小的地级行政区,也是人口第二少的地级行政区,但经济总量排名新疆14地市州第7。作为资源型城市,克拉玛依人均GDP长期排名全国前列;在2021年全国333个地级行政区排名中,克拉玛依市排名第二,仅落后于鄂尔多斯市300元。

(6)在新疆14地市州经济密度排名中,乌鲁木齐市排名第一,遥遥领先其他城市;和田地区排名末位,仅为西宁市的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