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5月起实施 新疆交警部门详解5项便民举措

自2022年5月1日起,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在自治区全面实施。

4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此次修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动车登记制度。新推出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等5项便民措施。

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修订《机动车登记规定》主要突出“三个深化”:一是深化简政便民利企,二是深化重点车辆监管,三是深化业务监督管理。在对公安部近年来已推出的交管改革措施予以固化,推进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的同时,主动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再推出5项便民利企新措施,办实事、惠民生、促发展。

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详解5项便民举措——

【五项便民措施】

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

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车购税、交强险、营运资质、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对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积极推行互联网登记服务新模式,实现网上售车、网上选号、网上登记,便利群众快捷上牌,助力汽车行业发展。目前,该项举措正在试点推进过程中,新疆未在首批试点范围之内,暂时不能执行。

来源:新疆网

编辑:杨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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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辛铭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