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巡逻民警)直属二大队关于依法处理扣留机动车的公告

据毕节交警: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巡逻民警)直属二大队关于依法处理扣留机动车的公告

各位车辆所有人: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巡逻民警)直属二大队在执法办案中依法扣留的车辆(具体车辆清单见依法扣留机动车辆详细清单),有部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予以公告。

请驾驶人、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车辆合法证明等前来处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处理机关: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巡逻民警)直属二大队

处理地点:毕威高速公路毕节西收费站(高速二大队)

特此公告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巡逻民警)直属二大队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