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增“28+12”,详情公布

据广东省卫健委通报,5月8日0—24时,广东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8例(其中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广州报告4例,中山报告1例,湛江报告23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2例,广州报告1例,汕尾报告1例,湛江报告10例。

广州新增4例本土确诊病例和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5月8日0—24时,广州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其中1例为此前已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和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

本土确诊病例1(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男,5岁,中国籍。居住在白云区人和镇繁荣街,为广州市5月2日已公布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

本土确诊病例2:男,50岁,中国籍。居住在白云区鹤龙街道鹤边村。

本土确诊病例3:女,27岁,中国籍。居住在白云区鹤龙街道鹤边村。

本土确诊病例4:女,22岁,中国籍。居住在白云区人和镇凤和村。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女,50岁,中国籍。居住在白云区鹤龙街道鹤边村。

上述确诊病例2-4和无症状感染者均在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人员中排查发现,已转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隔离治疗。

中山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

5月8日,中山市新增1例确诊病例(轻型),在外省来返人员主动检测中发现,有关情况如下:

江某某,男,居住在古镇镇海洲村华昌路13号幸福公寓5楼。5月6日晚上从江西省高安市新街镇乘坐网约车抵达古镇。5月7日下午古镇镇海洲核酸采样点发现混检样本(10:1)初筛阳性被纳入管控,经复检核酸阳性。

病例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活动的重点场所均已实施管控,并完成终末消毒。

中山市疾控提醒,5月1日以来有江西高安市旅居史的来(返)中山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落实“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其中第1、3、5、7、10和14天开展核酸检测。

湛江新增23例本土确诊病例和1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5月8日0—24时,湛江市新增23例本土确诊病例和1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均从管控的重点人群中发现,已全程闭环送至湛江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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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确诊病例1:

卢某某,女,69岁,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新增确诊病例2:

詹某某,女,42岁,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新增确诊病例3:

梁某某,女,52岁,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新增确诊病例4:

黄某某,女,33岁,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新增确诊病例5:

林某某,女,42岁,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新增确诊病例6:

庞某某,女,2岁,住址在坡头区官渡镇坑陇村。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新增确诊病例7:

吴某某,女,55岁,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新增确诊病例8:

谢某某,女,33岁,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新增确诊病例9:

郑某某,女,36岁,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新增确诊病例10:

詹某某,男,34岁,住址在坡头区官渡镇丰山村。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新增确诊病例11:

黄某某,女,48岁,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新增确诊病例12:

王某某,男,56岁,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新增确诊病例13:

罗某某,男,51岁,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新增确诊病例14:

廖某某,女,37岁,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新增确诊病例15:

刘某某,女,40岁,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新增确诊病例16:

莫某,女,34岁,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新增确诊病例17:

王某某,女,49岁,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新增确诊病例18:

莫某某,女,31岁,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新增确诊病例19:

王某某,男,50岁,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新增确诊病例20:

刘某某,女,36岁,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新增确诊病例21:

梁某某,女,58岁,住址在坡头区官渡镇官渡市场晶威豪苑。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新增确诊病例22:

李某某,女,25岁,在坡头区丹丹艺术第七幼儿园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新增确诊病例23:

莫某某,男,49岁,住址在坡头区龙头镇庐村。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

梁某某,女,51岁,在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金海润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

庞某某,男,7岁,坡头区官渡镇中心小学学生。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

邹某某,女,64岁,住址在坡头区官渡镇马劳地村。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

陈某某,女,37岁,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

陈某某,女,45岁,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

吴某某,女,50岁,在坡头区官渡镇科技产业园官渡园区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7:

李某某,女,30岁,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8:

罗某某,女,58岁,住址在廉江市良垌镇湍流村。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9:

叶某某,女,32岁,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0:

叶某某,男,37岁,住址在霞山区友谊街道龙划村龙划福居后面。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汕尾新增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5月8日0—24时,汕尾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陈某,女,23岁,5月5日从国内重点地区返汕,5月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初步流调结果显示,该人员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5月4日22:00-23:20,从上海宝山区乘坐包车(沪BGy773)出发到达浙江省嘉兴平湖市;

5月4日23:20-5月5日13:00,从浙江省嘉兴平湖市换乘包车(浙AV2Y55)回到桥冲镇溪碧村委会过路溪村12巷;

5月5日13:00-5月8日,桥冲镇溪碧村委会过路溪村12巷。

请4月22日以来与公布的疑似阳性者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尽快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综合:总台央视新闻、广州卫健委、中山发布、湛江发布、健康汕尾

监制/任永蔚

主编/张蓓

值班编辑/刘喆

校对/万祖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