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抚州市疫情防控第14号通告

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第14号
当前,国内、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我省建立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用最短时间、最低成本、最小代价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将我市核酸检测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即日起,全市对医疗机构、监所、养老福利机构、隔离场所、冷链相关企业等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实行1天1检。对文体旅游、宾馆酒店、公共交通、商超、药店、娱乐场所、理发美容、快递外卖、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家政服务、环卫、物业保洁、保安、餐饮服务等高风险暴露人群实行2天1检。对非重点岗位、非特殊行业、非公共场所及非暴露型服务行业人员的普通人群(含公职人员),实行3天1检。对学校学生、工业企业(含建筑工地)工人实行每天抽检20%人员。教师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班。患者和陪同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医院就医(急救除外)。广大群众需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公共场所。
2、对未按要求实行1天1检、2天1检、3天1检的应检未检人群,实行健康码“灰码”提醒管理,“灰码”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后为阴性的自动转回绿码。灰码时间超过12小时仍未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将赋予黄码。黄码人员严格限制进入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除医疗卫生机构紧急就医以外),严禁乘坐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服从管理的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各县(区)要按照“步行不超过15分钟、排队等候不超过30分钟”的便民原则,在农村和社区合理布局核酸检测采样点位,各社区要按照1个核酸采样点/6000人标准进行设置。其中,在“两站一口”(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出口)设置24小时免费核酸检测采样点,在其他区域根据人口密度、功能定位等,以“固定采样点+便民采样点+流动采样点”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布局采样点位,动态调整不同点位的开放时段,让群众方便、快捷进行核酸采样(见附件)。各检测机构要及时发布核酸检测结果,方便群众查询。
4、各单位(场所)应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主动要求进入办公(场所)区域人员扫“场所码”、验码、测体温,控制人群扎堆、聚集等工作。对不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强行进入办公(场所)区域、扰乱办公(场所)秩序的人员,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劝离,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主动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并遵守戴口罩、一米线、不聚集、不扎堆、不交谈,采样完成后立即从指定出口离开,不要在采样点逗留等疫情防控规定。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引导家人、亲属、朋友进行核酸采样,以早发现、早控制、早扑灭来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用自己一时的麻烦换来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和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对核酸筛查政策进行动态调整。
抚州市核酸采样点信息一览表
便民服务采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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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码”人员采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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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场站采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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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市民朋友们错峰前往
合理分流、有序排队
避免采样点人群聚集
我市将根据实际情况
对点位设置和采样服务时间
实行动态调整
并做好公示
请市民及时留意
提醒
1.采样人员需带好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采样期间,请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和引导,佩戴好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3.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以内不得开展新冠病毒核酸采样,以免影响检测结果。
出品|抚州市广播电视台
来源|抚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夏榕 编审|李敏
监制|汤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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