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部分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史传芝)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5月12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中心了解到,为缓解疫情对服务类企业影响,帮助企业应对风险、纾困发展,我市实施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对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及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照企业办法缓缴。
除了单位主体,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费确有困难的,也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度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
市社保中心综合业务科科长陈俊州说,三项社保费缓缴期限不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工伤保险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参保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若参保企业已缴纳2022年4月费款,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选择申请退回4月费款。
办理缓缴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办理。
参保企业可通过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自主申报缓缴费款。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行业类型属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五大行业的,社保系统直接审核通过;如企业申请类型与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不一致的,需到市场监管部门变更,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参保企业和个人也可到所属区县社保分中心经办窗口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需要注意的是,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晚于2022年底前完成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最迟于缓缴期满后次月底前补缴到位。
缓缴期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须先为其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间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费率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也不影响职工享受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
目前,各区县社保分中心已开设缓缴经办咨询专线,参保企业和个人对缓缴流程如有疑问,可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