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润丰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刘毓强 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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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会东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会东县润丰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刘毓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毓强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设立并将“小金库”资金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待等支出;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对公司落实工作责任不力和落实上级督查问题整改不及时的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通过虚列支出的方式隐瞒公司经营利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粮食轮换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刘毓强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会东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毓强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