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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意见!
佛山市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拟提高
公告全文
佛山市民政局关于
征求提高我市2022年最低
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事宜意见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22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提高我市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就有关事宜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由1120元/人月提高到1180元/人月
二、全市城乡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698元/人月
三、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所需资金由各区财政按照原资金渠道筹措解决。各区按批准新标准当月的低保名册补发今年未达标月份的差额,其中2022年新保的低保户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四、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的相关救助标准随之调整:
(一)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为不低于1888元/人月
(二)全市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标准调整为1770元/人月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施行。《佛山市民政局关于提高佛山市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佛民保〔2021〕3号)同时废止,2022年1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以前的期间,参照本通知确定的标准执行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佛山市民政局。
电话及传真:83330239
邮箱:mzxiezf@mz.foshan.gov.cn
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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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民政
编辑:高明融媒体中心吴海泉
审校:谭健才、黎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