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宿迁公安交警部门启动酒驾醉驾查处 “捕鼠”行动,已有多人被查获!

据宿迁交警:
为推进“苏安·西楚”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宿迁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苏安·西楚”酒驾醉驾查处“捕鼠”行动,严厉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行动期间,宿迁交警针对酒驾醉驾规律特点,围绕国省道、农村地区、城市干道三大阵地,突出重点时段,不间断开展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给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平安、和谐、畅通的出行环境。
酒驾曝光1
5月18日晚上,沈某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在洋曹线被交警五大队屠园中队民警查获,经酒精含量呼气检测,结果为12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5月18日中午,陈某酒后驾驶车辆在发展大道与微山湖路交叉口被交警二大队民警查获,经酒精含量呼气检测,结果为11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5月17日夜间,吴某酒后驾驶车辆行驶至宝龙岗,被交警二大队巡逻一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8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开具法律文书,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5月18日下午,黄某酒后驾驶车辆被交警二大队巡逻一中队民警查获,经酒精含量呼气检测,结果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处理。
5月16日下午,严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二大队巡逻二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处理。
5月16日下午,王某酒后驾驶车辆行驶至宿豫区苏325省道与仰顺线交叉路口南300米处时被交警三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体内酒精含量为228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且王某无依法办理驾驶证记录,民警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移动车辆,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处理中。
5月16日晚,纪某酒后驾驶车辆被交警五大队龙河中队民警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体内酒精含量为149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民警依法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案件待进一步处理。
5月15日下午,张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交警二大队巡逻一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15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驾驶证并移动车辆,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处理中。
5月15日下午,徐某酒后驾驶车辆行驶至宿豫区新庄镇建新大道处,被交警三大队巡逻一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72mg/100ml。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移动车辆,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处理中。
酒驾成本高、千万别尝试
毕竟世上没有后悔药
请别抱有侥幸心理
不要因为交警查不查酒驾
而决定是否酒后开车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应该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