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曝光|云南永平:交警曝光三起超员交通违法案例

案例一
5月20日15时05分,驾驶人毕某某驾驶L***31号小型汽车在北斗派出所门囗,因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交通违法行为(核载7人、实载9人),被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黄连铺交警中队执勤民警查获。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毕某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图片
案例二
5月20日15时21分,驾驶人杨某某驾驶L***JZ号小型汽车在永厂线K22+500M处,因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交通违法行为(核载7人、实载12人),被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杉阳交警中队执勤民警查获。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杨某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图片
案例三
5月20日15时24分,驾驶人王某某驾驶L***31号小型汽车在博南路中屯路囗,因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交通违法行为(核载7人、实载10人),被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王某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图片
— END—
供稿 | 倪春艳
编辑丨杨正宏 饶莹莹
审核丨杨建龙